美公務員繳工會費爭議 在最高法院打成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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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在美國有20多個州的公務員未加入工會,但被要求繳納與會費額度相當的費用,以共同分攤工會為廣大勞工爭取福利的支出。對於這項費用的徵收,加州弗雷德里克斯(Friedrichs)等教師不服,在2013年4月30日提起訴訟,官司最後打到最高法院。今天(3月29日),最高法院八名法官審理本案,裁決結果是4比4,工會對此結果表示歡迎。

《紐約時報》3月29日報導,最高法院今年一月就本案進行聽證時,外界原本預計,五名保守派大法官將傾向裁定工會敗訴。不料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亞在本年2月突然離世,使得最高法院自由派和保守派的法官人數拉成4比4的均勢,造成今天打成平手的結果。

向最高法院提起本案訴訟的「個人權利中心」(Center for Individual Rights)所持的理由是,強制未加入工會者繳納代理費,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

工會雖然鬆了一口氣,但也認知今天的勝利只是暫時,在不久的將來,本案爭議有可能再度回到最高法院。「個人權利中心」則希望下級法院做出不利加州教師的裁決,以利他們儘速向最高法院再提請上訴。

「個人權利中心」主席特里.佩爾(Terry Pell)對這個審理結果表示失望,但在斯卡利亞大法官去世後,這個結果也並不令人意外。他說:「強制收取費用是否符合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法院必須有所決定,我們期待在新的大法官被任命後,最高法院能再次審理這個案子。」

不過,外界擔心奧巴馬總統提名的加蘭德法官(Merrick B. Garland)如果獲得參議院同意,其偏向自由派的溫和立場,將強化最高法院的自由派力量。

在美國,包括加州、紐約在內的20多個州規定,公務員自願加入工會要繳納會費,但不願入會者雖然不必繳納會費,但必須繳納與會費額度相當的「代理費」(agency fee),亦有稱「合理均攤費」(fair share fee),以防止不入會者,在未分攤費用的情況下享受工會為廣大勞工爭取的福利。

要求繳納代理費的原因係工會有集體談判(collective bargaining)的優勢,在勞資對抗中可以為勞工爭取利益比如提高工資,而得益者並非只有工會會員,所以未加入工會者,也應有所貢獻。

責任編輯:黃小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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