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選罷法初審多項達共識 罷免連署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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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選罷法》規定嚴苛、門檻過高等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社會所關注的議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日逐條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包括刪除罷 免不得宣傳的規定、延長連署時間、推動電子連署、罷免支出可用來扣稅等已達成共識,但對於罷免的提案與連署門檻仍有諸多歧見,將留待13日委員會再繼續討 論。

立委林昶佐代表時代力量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時代力量主張提議、連署、投票的人數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延長罷免連署時間,建置電子連署系統,刪除現役軍人、替代役男或公務員不得為罷免案提案人等主張。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逐條審查,朝野在會中達成多項共識,包括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延長罷免案第二階段徵求連署的時間、活動支出得作為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放寬連署天數,罷免案連署可採用電子連署與紙本連署並行,並將主管機關訂為中選會等達成初步共識。

立委陳其邁表示,延長罷免案第二階段徵求連署的時間意指,立委、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首長罷免時間是60天,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原住民區區長的罷免為40天,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則為20天。

立委黃國昌表示,公投或罷免案可以採用連署方式電子化,線上透過自然人憑證連署比現行採用紙本的方式還嚴謹。現行的連署方式很不便利,根本停留在「舊石器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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