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土地所有權 中國業主陷入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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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雨霏報導)中國溫州的一些公寓業主最近吃驚的發現,他們大樓下的土地租約已經過期。地方媒體報導說,三棟公寓大樓的一些居民試圖出售他們的住宅,但被告知,他們首先需要支付一筆相當於房價三分之一的費用來延續土地租約。

溫州的土地所有權爭議凸顯了在一個所有土地屬於政府的國家裡,業主權利具有重大的不確定性。此事在中國社交媒體上激起憤怒的抗議。

當土地租約過期 業主將處於何種境地?

《華爾街日報》報導說,溫州的情況比較罕見,但是它引發的震盪可能超越了這座海濱城市。受影響的幾棟公寓樓位於溫州鹿城區。當初開發商蓋樓的時候,僅僅購買了20年的土地租約,而大多數公寓的土地租約都是70年。

但是不論土地租約是20年還是70年,北京當局都沒有說明,當土地租約過期的時候,業主將處於何種境地。溫州政府的決定很可能將向中產階級業主們暗示,政府在未來意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上海仲量聯行中國研究主管周德平告訴《華爾街日報》,「政府迫切需要確定一個明確的方向。」

中央派人到溫州視察 研究續約方案

直接受影響的居民數量據信比較小,但是此事至少讓一筆交易陷入僵局。水心公寓的一個買家告訴《華爾街日報》,他的購房交易被擱置,因為土地租約在3月份已經過期,當局還沒有決定要如何做。他說賣家無法拿到錢,而作為買家的他,也無法退出這筆交易。

他說,地方當局告訴他,政府在研究這個問題,但是迄今他還沒有被告知,他的問題什麼時候能夠解決以及如何解決。

溫州宣傳部門官員說,中央政府專家上週訪問了溫州。官員說他們試圖決定,是否要為延長土地使用權收取費用,以及如何確定金額。

中共只顧賣房 卻缺失保護業主的法律

《華爾街日報》報導說,中國在20年前才開始實施業主制度。大約四分之三的城市家庭現在都擁有物業,但是中國卻還沒有形成西方式的業主法律保護體系。

在美國,大多數業主持有房地產永久所有權,包括土地和建在土地上的房屋。而在中國,政府持有所有土地所有權,開發商們則買下土地租約。2002年,中央出台法律規定,地方政府應該按照70年為限釋放土地給住宅開發項目。但是在這之前,溫州地方政府以20年為限釋放了一些土地。

自從90年代中國開始實行商品房政策以來,房價一飛沖天。對於大多數中國家庭而言,主要的擔憂是在價格飆升到不可企及的水平之前趕緊買房,沒有幾個人花時間去糾結土地所有權這個未解決的法律問題。

北京敢為難廣大業主嗎?

分析師懷疑北京當局是否敢於在土地續約問題上冒險採取嚴厲措施,諸如重新購買土地使用權或對房價作出巨大的重新評估。那些措施可能損害房地產價格。中國的中產階級業主們也可能會迅速挑戰他們視為損害自己房產價值的政策。在全中國,各種抗議已經層出不窮,從抗議垃圾焚燒場到抗議理財產品違約。去年,中產階級業主蜂擁上網反對北京打開封閉小區的命令,導致該計劃拖延。

香港城市大學城市研究專家葉毅明告訴《華爾街日報》,對房價的擔憂正將全中國的城市居民通過業主協會團結起來。

土地使用權在世界其它某些地區也存在,包括香港和新加坡,但是這些地方的租約通常是99年。而中國的奇葩之處在於,在租約過期的時候,如何續約的規則還沒有出台。

上海仲量聯行的周德平建議說,可能的解決方案是用物業稅來取代延續土地使用權的費用。#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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