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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華裔男子涉毒案 法庭缺翻譯推遲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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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51歲從事龍蝦批發運輸的廣東籍司機洪德(Tat Hung,音譯),去年11月在羅德島(Rhode Island)被警察攔車搜出36磅大麻和9,000元現金,被控「持有且企圖販賣大麻」及持有超過5公斤大麻兩項重罪,當地法庭找不到一個合格的華人翻譯,調查在27日再度推遲了案件的審前聽證會。

洪德從被捕後被關押在羅德島懲教所,至今已有半年,他94歲的老母親為此多次前往聯成公所求助。顧問趙文笙說,因該案發生於羅德島,只有持有羅德島律師執照的律師才能協助洪德,羅德島的法庭為洪德安排了公派律師,也有責任為他找到合格的華人翻譯,但至今未找到,洪德不認罪,無奈他不懂英文,現在又換了私人律師,始終無法溝通,身陷囹圇,一籌莫展。

住在華埠的94歲老母親梁女士十分憂慮,向趙顧問出示母子互傳的家書,盼兒子早日回家。信中說,「收到信給我回信好嗎?母親我已經94歲,天天望你回家」。洪德則回信給她:「母親,收到你的信,我更加提心吊膽,原來什麼都是你去處理的……律師信我收不到,這樣,我怕似永不能回家!望什麼都沒用!」

羅德島州警去年11月13日於羅德島West Greenwich北向95號公路上盤查行車,一名州警發現洪德的車輛散發強烈的大麻味,將之攔截並檢查,現場繳獲藏在車後座上兩大袋真空密封的大麻,同時在他身上搜到9,000多元現金。

根據全國大麻法律改革組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the Reform of Marijuana Laws)網站,在羅德島持有一至五公斤大麻及企圖販售一至五公斤大麻兩罪名,一旦罪成分別可判十年至50年監禁,另有各最高50萬元罰款。

羅德島州高等法院犯罪系統資料顯示,洪德的罪名屬於F檔重罪,且不得保釋。下一次審前會議定於5月4日。◇

責任編輯: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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