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惡行再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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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17日訊】中共前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於4月16日落馬。近日,有大陸背景的《鳳凰週刊》披露了諸多張越惡行的內幕,其中提到張擅於打擊報復,2009年,張越挪用公款購買多輛豪車,在遭到勸阻時,衝反對者大喊:「買幾輛破車至於嗎?」隨後對數名反對者進行報復。

據《鳳凰週刊》2016年第14期報導,2009年5月,時任河北政法委書記張越曾到省公安廳制證中心視察。

張越走後不久,該中心前主任劉希路發現,原本應該是財政廳下撥到制證中心的8000多萬元制證費用被扣走了。當時正值河北省爆發民眾圍聚派出所討要身份證的事件。由於缺少經費無法購買材料,該中心無法制證。

劉希路表示,此後他得知,專項經費是張越讓人划走的,張越用一部分錢買了多輛豪車,有排量4.0的奧迪和豐田陸地巡洋艦等,每輛價格都是一百多萬元。

於是,劉希路當面向張越反饋說,制證經費專款專用,按照明文規定不可以挪作他用。他說:「結果張越衝著我喊,買幾輛破車至於嗎?」

劉希路稱,由於抵制張越的做法,他和制證中心前副主任李恆斌,以及辦公室主任劉靜均遭到了打擊報復。2009年10月,制證中心往來賬目被調查,他的家也被搜查。

2010年12月,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希路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李恆斌有期徒刑三年。二人上訴後,石家莊中院歷時近一年於2011年11月4日作出「事實尚不清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的裁定。此後橋西區法院長達近兩年時間未作出重審判決。

該案代理律師介紹,法院主審法官承認該案是「政治案」,不想判幾人刑罰,但頂不住壓力,最後違心判二人有罪。因為劉希路曾寫有一份「悔過書」,所以判了緩刑;而李恆斌堅持無罪,拒絕寫這種材料,便判了三年實刑。

劉希路表示,2011年11月,他和其他人將張越挪用制證經費、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向上面反映。「沒想到張越大怒,公開說:他是副部級,我也是副部級,我為什麼要聽他的?」

劉希路回憶說,這次調查最終不了了之,這也從側面說明張越在政法系統人脈通天。

與此同時,李恆斌的車輛前擋風玻璃被貼了一張紙,上寫:「敢告領導黑狀,小心你們狗命。」

2013年1月9日,劉希路曾給張越發簡訊要求解決其問題,但第二天劉希路和李恆斌兩人即被公安抓走。劉稱,在張越干涉下,他們二人的重審判決很快作出,二人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去年二人相繼出獄,目前劉希路等人的相關案件正在申訴階段。

另據媒體此前報導,張越過去是周永康手下的「大員」,在周永康2007年接手政法委書記後,張越在同年12月被調到河北。

張越在調任河北公安廳廳長以後,自恃上面有人,更加囂張跋扈,稱霸一方。張越還利用自己在河北政法系統的權力,驅使河北的政法部門為其服務,承德市公安局、保定市公安局、河北省監獄管理局等機關的部分工作人員,構成了完全附屬於張越的私人「別動隊」。

張越於2016年4月16日被當局宣布落馬,成為中共十八大後河北省落馬的第四位省委常委。

此外,張越靠著追隨江澤民、周永康積極迫害法輪功撈取的所謂「資本」而上位,也因此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為追查對象。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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