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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華裔律師「買」客戶案 關鍵證人出庭

收買法庭「內線」轉介有錢客戶 設法逃避執法人員的追蹤

華裔律師于本杰明昨日上庭。 (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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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38歲的華裔律師于本杰明(Benjamin Yu)涉嫌自2013年9月起,與49歲的律師助理努涅斯(Jose Nunez),行賄一名法院職員,讓他把潛在客戶推薦給自己。該案於上週五在曼哈頓的州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昨天(5月17日)關鍵證人出庭作證。

通常警察抓捕嫌犯後,會先在當地警局登記,之後嫌犯被送到中心登記處,等待傳訊(Arraignment)——刑事被告被帶上法庭,向法官表示認罪或否認有罪,進入抗辯的程序。紐約市刑事司法機構(Criminal Justice Agency,簡稱CJA)為減少嫌犯等待傳訊的時間,幫助法庭向嫌犯問話,確認是否可以保釋。

檢方指出,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期間,于本杰明收買這個問話崗位上的人員,讓他成為自己的內線,確定哪些被告能負擔私人律師費,引導客戶找他擔任辯護律師。萬斯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直指「這種行為打破了律師執業時的誓言,破壞了法制系統的廉潔。」

于本杰明和努尼茲賄賂的CJA員工羅瑞格茲(Luis Veras Rodriguez)昨日出庭作證。羅瑞格茲自述4歲移民來美,曾在海軍服役2年,退役後在CJA工作2年,主要是瞭解被拘押者與社區的密切程度,以此判斷對方保釋後會不會逃庭。

2013年7月,白人律師史密斯(Dwane Smith)先行找到他,讓他轉介客戶,說每推薦一個案源,就給他200至1000美元的酬勞。大約8月份,于本杰明及其法律助理努涅斯邀請CJA的羅瑞格茲吃晚飯,飯局中于本杰明向羅瑞格茲介紹,如何通過嫌犯的衣著、住址(例如住在金融區)判斷其是否有錢,並吹噓自己在法庭內有特殊關係,如果嫌犯希望早點兒過堂,找他辦案會得到特別關照。

此後,CJA員工羅瑞格茲在問話工作後,立即發短信給于本杰明或其助理,告知他們被捕者的姓名、被捕號碼、是否有錢請私人律師等信息,並向還在關押中的被捕者發律師名片,利用他的職位之便,說服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想關72小時再獲傳訊,這個律師能幫你加快到24小時內。」

羅瑞格茲說,每介紹成一宗案件,他通常當天就獲得酬金,與于本杰明的助理努涅斯平分、各得200元,除非嫌犯用信用卡交保釋金,他拿到酬金的時間會有點滯後。

根據檢方昨日的詰問內容,羅瑞格茲清楚自己的行為違反CJA的員工守則,2013年11月,羅瑞格茲想應聘布朗士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的一份職位,發短信告訴于本杰明「與太太討論過,想洗手不幹」,但他終究沒有退出,一年中他大概介紹了100個案子給本杰明,50個案子給白人律師史密斯,從兩名律師處獲得的酬金分別是3萬和1萬美元。

2014年5月,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約見羅瑞格茲,揭發其通過幫律師拉客收取回扣的事實,要求其合作,羅瑞格茲最初拒絕,但在5月29日 與檢方簽署合作書,提供所擁有的手機簡訊,配合檢方暗錄與律師助理努涅斯的賄賂證據,因而免於「行為不當」的起訴,不過,如果他被證實做假證,他將面臨入獄一年的刑罰。

檢控官昨日亦傳喚了地檢處的一名調查分析員Somale Burns,調查員說,監控後從努涅斯的電話跟蹤分析,于本杰明和其助理使用不同的電話,包括預付費電話(Pre-paid)和手機短信軟件TigerText即時刪除與羅瑞格茲的短信記錄,以此設法逃避法眼。不過檢方仍然通過技術恢復了被刪除的短信,並在庭上羅列出于本杰明和羅瑞格茲之間的多次短信往來,記錄顯示雙方討論潛在客戶的財力、羅瑞格茲的佣金給付等內容。

辯方律師將於19日(週四)盤問證人羅瑞格茲。早前的開案陳詞中,辯方律師指出,被告不該被控賄賂罪,因為CJA只是一個私營的不牟利機構,與紐約市政府訂有法律援助服務承包合同,證人羅瑞格茲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此罪。

該案共有三名執業律師及一名律師助理被控,其中白人律師史密斯在監獄關押了6個月後認罪,另一名韓裔律師李傑(Jae Lee,音譯)也被控,另案處理,他們分別被控以二級和三級行賄罪,四級的同謀罪和二級償付不當行為罪。◇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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