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法輪功學員王敬傑遭「穿心鐐」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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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31日訊】編按:2012年12月11日,齊齊哈爾市第二看守所。法輪功學員王敬傑被強戴刑具二十四小時--雙手背在身後,帶上鐵鐐,腳上銬著腳鐐,手鐐和腳鐐連在一起,整個人不能動彈。

明慧網2016年5月28日報導,王敬傑,女,黑龍江省富裕縣小哈百村法輪功學員。2012年12月10日,黑龍江當局綁架了王敬傑和父親。12月11日,即遭綁架第二天,王敬傑遭到齊齊哈爾市第二看守所「穿心鐐」酷刑。2013年5月13日,王敬傑被非法判刑3年。近日,王敬傑出獄。

王敬傑遭「穿心鐐」酷刑

「穿心鐐」是一種戴鐐穿銬的酷刑。從身後將手鐐和腳鐐連在一起,稱作「後穿」(又稱「穿後刑」、「後穿刺」);手鐐和腳鐐在身前相連被稱為「前穿」。據受害者描述,這種酷刑讓受害人在每一分鐘都在苦難中煎熬。中共死刑犯都沒有戴過的這種刑具。

在齊齊哈爾市第二看守所 ,王敬傑除了遭受「後穿」二十四小時,還曾遭受「前穿」酷刑十六個小時。

中共多省市監獄和看守所曾對法輪功學員施用「穿心鐐」酷刑。

這種酷刑在甘肅省白銀看守所又被稱為「二牛抬槓」,是用一根1尺長的鋼筋將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腳鐐是用3釐米寬、1釐米厚的鋼板做的,戴上後,就鉚死在腳上,中間還連著一個20多公斤重的鐵托。

「穿心鐐」中間連著一個20多公斤重的鐵托。(明慧網)

2005年8、9月間,原白銀市銀光公司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李育被使用這種酷刑進行摧殘。這種刑具戴上後,連犯人都嚇壞了,他們說死刑犯都沒有戴過這種鐐銬的,時間一長人就殘廢了……

2002年11月,在蘭州華林山第二看守所,蘭州肉聯廠女職工、法輪功學員張振敏,被戴上腳鐐,雙手再反銬上,用大約長40釐米的八號鐵絲把腳鐐手銬固定住。站不起蹲不下,吃飯、喝水、上廁所都得犯人幫忙。張振敏被後穿刺迫害長達39天,她的右胳膊被折磨成半殘狀態,長期抬不起來。

王敬傑被非法判刑3年 遭多種迫害

在被非法判刑後,王敬傑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到多種迫害。

2013年8月30日,獄警對王敬傑進行四天的強行「轉化」迫害,使用的方式有:強制看誹謗法輪大法的光盤;長時間碼坐,坐在帶有楞的小凳子上,雙手放在膝蓋上不許動一點,動一點就拳打腳踢;四天不許睡覺;搧耳光;拳打腳踢;用針扎手指肚;扎人中;薅頭髮;不許大小便等。

2014年9月1日,王敬傑拒絕長時間的奴工迫害,遭到「碼坐」,即「坐小板凳」處罰。她被「碼坐」九天,每天長達二十多個小時,並且不許睡覺。

「碼坐」(坐小板凳)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經常使用的一種酷刑。據曾在獄中遭受迫害的清華學子王為宇介紹,獄警曾經對他說:坐幾個月,你就廢了。

2015年7月13日,為抵制監獄長時間的勞動迫害,王敬傑又一次被告知碼坐。她不同意碼坐。

獄方將王敬傑送到十一監區十四組,強行碼坐。他們對她拳打腳踢,把她強行按住碼坐,用膠帶纏住全身,雙手掐住脖子。

王敬傑描述,三個包夾將她按在地,差點致她於死地。她脖子上的淤青半個月才消失。

2015年7月14日,王敬傑被非法關押在禁閉室(小號)半個月。她被單手銬在地銬上,站不起來。在此期間,吃飯睡覺、大小便都在禁閉室裡。#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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