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居民15年前狀告江澤民遭遇離奇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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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05日訊】今年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沈佩敏,原在上海市靜安區康定路房地產公司工作,被非法勞教兩年後,仍被中共監控、騷擾,她不得不和丈夫放棄上海的生意,暫居在日本國櫪木縣小山市。明慧網近日報導,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沈佩敏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沈佩敏二零零一年曾在上海狀告江澤民,在此期間,她遭遇離奇車禍,並被警方下通緝令逮捕。

下面是沈佩敏女士敘述的其個人經歷和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

法輪大法使我擺脫高額醫藥費

我從小就體弱多病,三十歲體檢驗血中,發現有癌細胞,到一九八三年三十三歲時,已經有十六種嚴重疾病纏身,醫院開出證明,要我長期病休,醫生告訴我:「你有嚴重的頸椎病,再發展下去將導致你癱瘓。」當時我每月報銷的醫療費用高達一千六百多元,大大的超過了我當時一百元左右工資的十多倍。

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在我開始修煉法 輪功後,通過煉五套功法,按照師父的要求以「真、善、忍」為標準衡量自己,做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煉功不久,突然發現走路很輕鬆,病痛全部消失,身體奇蹟般得到了康復,鄰居、朋友們都稱讚法輪功的神奇,都說:「法輪功真好!」之後,我再也沒有用過國家一分錢的醫療費。

非法抄家 、關押、勞教 被迫流離失所

就在我煉功三個月的時候,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獨斷獨行,鋪天蓋地的發動了這場針對法輪功修煉人的血腥鎮壓。

我從迫害開始到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去日本之前的五年多日子裡,曾經被迫流離失所、二次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與警察三次都選擇凌晨二點偷偷摸摸非法抄家,我沒有犯法,只是履行公民信仰自由與寫信 的權利,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電話長期被盜聽、被關普陀區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江澤民下達迫害法輪功,每天輪番的遭到派出所,六一零,街道社區,居委會及我工作單位領導騷擾和威脅,跟蹤監視,家中的電話長期被盜聽。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我被非法關押上海普陀區看守所,曾被扒光衣服,經常會被在半夜突然提審,白天晚上不讓睡覺,精神幾近崩潰。我家凌晨二點被非法抄家,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 六一零與上海普陀區真光派出所,抄走了師父的相片與講法錄音帶等私人物品。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被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一個月後回家。

狀告江澤民遭遇離奇車禍 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一年九月七日,我寫信給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狀告江澤民,以及給上海市政府,各區縣,機關寄真相信(寫信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利)。

早晨出門,被一輛突然駛來的大型摩托車從後邊對著我後背撞擊,將我整個人衝撞在馬路中間,摩托車手逃到遠處觀望 著。我左手被當場折斷,手指一下子腫得像胡蘿蔔,失去知覺,左腳受傷(拐著走路)渾身多處挫傷,頭腫大,滿臉,滿身是血。

二零零一年九月九日,也就是我的左手骨折與撞傷二天後,一位好心人告訴我「六一零」要加害於我。我只能帶著不能自理的手與受傷的腳,拐著離家出走,流落他鄉。凌晨二點,家裏再次被抄,警方並下達通緝令。

再次被關入普陀區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半夜十二點,普陀區六一零、真光派出所等十多人開二輛警車,連夜將我從浙江湖州押往真光派出所,將我與一個精神不正常的、不斷大叫的男人關在一個單間裡,三天不讓我睡覺。

之後,我再次被非法關押到上海普陀區看守所。這裡第二次被扒光衣服,女警察當著我的面拿走我身上的錢,沒有任何簽收與保存清單(我逃到外地時,身上帶了足夠的錢)。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三日,凌晨二點(第三次)六一零警察還是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抄了我家。

上海女子勞教所:奴工、洗腦、強制服用不明藥物

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我被非法關押往上海女子勞教所。每天與屢犯吸毒人員一起,要做十幾個小時奴工產品,強迫洗腦,二個吸毒犯二十四小時前後看管,夏天被強制在太陽下暴曬,冬天逼站在西北風呼嘯的籃球場。傾盆大雨天,被逼迫推著在大雨中行走。

三次昏迷不醒

由於長期的肉體折磨,精神刺激和營養不良,每天三次被強制服用不明藥物,我一度眼睛看不見東西與癱瘓狀態,大腦明顯失去記憶,曾經三次昏迷不醒。

丈夫放聲大哭

當那次接見日,丈夫看到我是被人背出來的時候,一個從來不落淚的男人,居然放聲大哭,不斷的要我挺住。當時,八十多歲的老父親也遠道趕來,被惡警刁難不讓見,老淚縱橫的父親幾乎跪倒在地上求,才讓見一面,流著淚的老父親,拉著我,痛心地說:「我們回家去吧。」

勞教期滿不放人

二零零二年二月,我提出上訴二年勞教是非法的,因為沒有法律依據。上訴無回應。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二年勞教期滿,勞教所警察卻將我轉移給了「六一零」,派出所,裡委都派人專門監管我,「六一零」與警察經常上門騷擾,進門就違法的在一個房間一個房間的到處看。我出了勞教所,又進了一個「大監獄」。

暫居日本 無法為父親盡孝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女兒、女婿(日本人)邀請我來日本探親,女婿聽說了我被迫害的經歷後,目瞪口呆。

二零零五年五月,在探親六個月即將回國之際,先生從上海來電說,普陀區「六一零」與國安不斷騷擾他(先生那時未修煉法輪功),要他交代我在日本網上簽名『全球審判江澤民聯盟』,並且要他告訴我,在限期之內講清楚,用利誘手段逼我講「是有人逼你簽名的。」

對方遭我拒絕後威脅:「你還想不想回上海?」等,「六一零」與國安特務居然連已經在日本的我也要監視操控,女兒女婿再也不敢讓我回國了,立即讓我先生帶著小女兒來日本。我們被迫放棄了在國內很多年的生意。

二零一二年九月,我九十多歲的老父親,在醫院病床上幾次提出要我去見他的面,只是因為江澤民血腥鎮壓還沒有停止,我無法去見我父親臨終前的最後一面。是江澤民剝奪了我回家的根本權利,更是江澤民剝奪了我們父女見上最後一面,送父最後一程的基本權利。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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