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師專欄】曹祖芳律師答疑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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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10日訊】問:你能否告訴我,認罪緩刑,認罪延期裁決,或審前協議的案件處理有什麼區別?

答:當您在面對刑事案件時,解決您所面對的刑事罪控的程序是有兩個步驟的。首先的步驟是,您必須確定您是否真的犯了被控的刑事罪行。如果您對被控的罪名與政府有不同的看法,那麼只能通過兩種方式來解決這個爭議:如果政府同意,政府會撤銷對您的控訴;如果政府不同意您的看法,您就必須經過打官司審判,再由法官或陪審團決定。

雖然被判有犯罪的終極懲罰是監禁或入獄,但並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因為犯罪而被監禁或坐牢才能取得教訓和改變自己的做事行為。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政府設立了以上的認罪懲罰方案,在不入牢的狀況下來監測被告,以確保他們已經改正了他們的犯罪行為。

您可以選擇跳過第一步(確定有罪),通過您的律師協商認罪協議而直接進入第二步:刑罰階段。也就是說,您不想爭辯所被控的罪行,或者您已同意接受被控告的罪行。對於那些自願放棄美國憲法審判權利的保護的被告,檢察官通常會要求法院在懲罰上回饋被告的損失。延期裁決和審前協議處理案件就是所謂給予被告的利益。

延期裁決的意思是:您雖然在法院上承認有罪,但法官並不會判決和判定您是有罪的結論。法官「延遲」定罪一段時間(通常是通過緩刑期這段期間)。如果在緩刑觀察這段期間內,您遵守所有緩刑條件,那麼法官將永遠不會定下有罪的判決。當您完成了您的緩刑觀察期,您可以申請罪名不被披露,換句話說是「封鎖犯罪記錄」。

審前協議處理甚至比延期裁決更好。在這種情況下,您只是對檢察官承認您有罪。政府和您之間的協議簽署合同讓您不需要在法院上承認您有罪,但是您同意去完成某些緩刑和緩刑的條件。如果您成功地完成緩刑條件,那麼檢察官將撤銷對您的控訴,並要求法院駁回待處理的刑事案件。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要求從您的犯罪背景刪除所有相關的犯罪記錄。另一種說法是您可以要求「抹去」您的犯罪記錄。

緩刑,或者稱為「定罪緩刑」,是為那些被定罪的犯罪行為的處罰。這種情況通常是:如果您被法官或陪審團判有罪,但因為您符合某些條件,得到法官或陪審團的同情而免去馬上坐牢的判決,暫時不把您關進監獄。這種緩刑也適用於:當您即使選擇不爭辯被控的罪行和與政府談判,可是您不符合上述兩個方案,那麼定罪緩刑也是協商方案之一。這種類型的處罰最終還是有避免進監獄的好處。如果您成功地完成定罪緩刑期,您永遠也不會進監獄。但是,您不能要求將您的犯罪歷史密封或刪除(除非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此一犯罪記錄會永遠跟隨您。

那麼,為什麼每個人都不迴避審判,而要求審前協議處理或延期裁決呢?因為要符合這兩種懲罰,您必須先符合資格。這些形式的懲罰都是由檢察官提供的建議。資格也由檢察官決定。您當地的刑事辯護律師是為您尋找避免進監獄的所有選擇的最佳人选。光是理解刑法術語不會讓人成為一個標準的刑事律師。一位標準的刑事律師必須能對刑法的條文運用自如,以律師的專業領域、經驗、談判技巧、與當地的法院和文化的了解來確保在您面臨刑事指控時得到最好的結果。沒有任何的法律知識可代替刑事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的經驗。没有任何的學歷證書可以代替一位刑事律師在法院辯解的資深能力。如果您的律師很少面臨處理刑事案件,就算具備再高的書本知識也無法取代經驗的積累來幫助您得到您想要的結果。所以,所謂的找合適的律師是意味著找到一位在您刑事指控或犯案地方的當地刑事辯護律師。

【曹祖芳律師是德州及華盛頓州執照律師、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邦法庭起訴律師,前柯林郡刑事檢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具有25年豐富經驗,八年內受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曹律師能說、讀、寫流利和無口音的英語和漢語。曹律師將為您提供有關法律常識。聯繫信息:​​電話:972-964-8366,電郵:mariatuattorney@yahoo.com,網址: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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