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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 職場育兒措施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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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寶雲台灣新竹報導)新竹市政府勞工處13日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條文在105年5月18日已經公布施行,本次修正使受僱者能安心工作兼顧親職,包括:延長哺乳子女至2歲、刪除哺(集)乳次數限制並改為每日60分鐘、延長工時1小時以上者應另給予30分鐘哺乳時間。

勞工處說明,延長哺乳時間至子女2歲,有助於受僱者兼顧工作與親職,考量到受僱者生理的差異。有關哺(集)乳時間修正後與現行勞動基準法第52條規定相異的部分,應優先適用修正後的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呼籲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要特別注意。

另為讓更多的受僱者享有哺育及托兒服務,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之企業規模,已下修至僱用人數1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勞工處表示,估計轄內適用的單位約有290家,市府將積極輔導協助雇主設置或與托兒機構簽約。

本次修法也新增受僱者遭職場性騷擾後進行訴訟時的請假權益。基於雇主有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之義務,並在知悉時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增訂被害人因職場性騷擾衍生法律訴訟,於司法機關通知到庭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假。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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