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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組織呼籲改革產品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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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瑞安墨爾本編譯報導)由於保密規定的要求,產品傷害報告無法對公眾公開,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擔心澳洲正成為危險商品的傾泄地,因此呼籲改革產品安全制度,公開產品傷害報告。

據《太陽先驅報》報導,消費者組織「選擇」(Choice)的發言人戈弗雷(Tom Godfrey)警告說,全國的產品召回率「異常地高」。自2011年一月以來,監管部門收到了逾萬宗由於產品和服務的使用或錯誤使用而導致嚴重致傷、致病、致死的強制性報告。

雖然政府規定了供貨商在發現有可報告的事故後兩天之內必須通知監管部門,然而由於保密規定,通常公眾對具體情況並不知情。

戈弗雷說:「澳洲民眾有權利知道這些傷害的實質,包括供貨商採取的應對措施,以警告消費者所面臨的非常現實的風險。」他認為應該建立一個類似於美國的那種可供查閱的網站,裡面公布有傷害報告和製造商的建議。

在提交給「澳洲消費者法評論」(Australian Consumer Law review)的文件中,「選擇」還提議,在「一般安全規定」中要求商家承擔更多的責任以確保售前安全,並加重處罰力度。

戈弗雷提到,在2014-15年的兩年間,澳洲多達1,100件商品被召回,是英國的雙倍。他說:「與一般消費者認為的相反,目前澳洲消費者法並沒有要求出售的商品要確保安全。我們的產品安全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動的,只有在產品危害被曝光之後,才對其進行召回和開展調查。」

讓生產商和零售商負責在產品流入市場前主動確保產品的安全性,會使產品更加安全,減少召回的發生。

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作為監測產品安全的機構,對此不予置評。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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