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從美國護理師施救故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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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18日訊】近日,海外媒體紛紛報道了一位美國新娘在婚禮當日對他人施救的善行。這位新娘的難得之處就在於,她剛剛與丈夫完婚,按計劃本該好好享受接下來的蜜月時光,然而當她在酒店外發現「一條長凳上躺著一名女子,幾乎沒有呼吸」時,她便毫不猶豫的「丟下了捧花和包包,向長凳狂奔而去」。她「還穿著婚紗」,就「立即著手對那名女子進行心肺復甦術」。「漸漸的,朱莉把昏倒女子從死亡邊緣拉了回來」;「在救護車趕到、把昏倒女子送到醫院之前,朱莉成功的實施了急救」。

有醫護常識的人或許一眼能看出,這位新娘並非是一位普通的女人,她應該是擁有專業知識與技能的醫護人員。事實上,她也正是一位就職於匹茲堡大學附設醫院的護理師。從她在救人之後所說的那句「我護理師的直覺馬上被喚醒」的話語中,我們不難聽出,這位新娘當時的選擇並非只是逞一時之勇,而是在面對病患時,條件反射一般的想到自己的職責與使命,並運用她的這種職業本能與專業技能,從容、理性的對患者進行施救。

因此,當我們欣賞她的見義勇為之舉時,或許更應該敬佩她作為醫護人員,對「救死扶傷」這一職責的堅守。事實上,這話在美國人聽來 ,或許有些矯情。因為醫護人員的救死扶傷在他們看來,本就是一件無需刻意誇讚、謳歌的正常行為。美國國會早在1986年就通過了《緊急醫療護理和勞動法》,它也被形象的稱為「反拋棄病人法」。也就是說,人家美國人認為,「是否救死扶傷」不僅關乎良知與道義,更直接涉及到法律。

此外,對「救死扶傷」要負起職責的,也不僅限於醫護人員之間,醫院本身更是責無旁貸。一段節選自「360doc」的文字資料顯示,有人曾在美國一家醫院的急診大廳看到了這樣一張海報,上面寫著:不論患者是否有支付能力或處於何種保險狀態,醫院的急診部門必須為所有急診病人提供必要的醫療檢查並維持其生命的基本穩定。這段話的正上方還有一行加粗加黑的字:這是法律。

值得一提的是,這種「不救人就是違法」的邏輯在中國相關的法律條文中也有凸顯,但結果卻截然不同。早在2001年的全國人大會上,32名代表就增加刑法罪名提出議案,建議設立「見危不救和見死不救罪」,立法內容應包括犯罪行為的法律界定和懲治條款等。然而,這項僅限於紙上談兵的提議,最終也只是石沉大海。2004年,深圳、廣州等多個城市先後出台了《急救醫療條例》,該條例規定,見死不救的醫院將面臨最高5萬元的罰款。然而遺憾的是,法律的震懾力似乎從未曾對中國大量醫院、醫生、護士見死不救的現象起到絲毫的遏制作用。此後,患者因遭遇「見死不救」而死亡的悲劇仍在不斷的上演。

2005年,北京一個37歲的男人因無錢治病,倒在距離急診搶救室不到10米的男廁所門口,最終在疼痛和哀嚎聲中死去。2011年,湖南一名教師遭遇車禍被送往醫院搶救,但幾天後,他卻被親屬發現在醫院外的垃圾堆旁。2014年,湖南一家醫院的監控錄像顯示,一位年老的農民工從座位上起身時仰面跌倒,但包括兩個身穿白大褂在內的9個人從他身邊經過,卻無一人上前查看,直到3小時後,他死在醫院裡。2015年,某醫院監控錄像呈現出類似的場景:一位老人突然倒地,頭部還重重的撞在牆上,然而前前後後陸續有10名醫護人員上前查看,卻未有一人對他施救。最終,老人死亡。

類似的案例其實還有很多。之所以讓人感到心痛與憤怒,也正是由於這些對眼皮底下的患者視而不見的,不是陌生的路人,而是該以救人為己任的醫護人員。更令人髮指的是,對醫生、護士的這種冷漠、麻木視若無睹,對醫院淪為謀利機構這種亂象不進行管理與約束、甚至與之沆瀣一氣的,不是別人,正是當下有權力、更有義務進行監管的政府部門。由此可見,中國人對老、弱、病、殘所表現出的漠視、鄙夷,其實是至上而下的,是活生生以「身教」的形式被教育出來的。

相比美國那位美麗的新娘、不忘職責的護理師,中國這些醫護人員實在是相差甚遠。然而,這其中的差別並不一定完全體現在為私的人性上,而是體現在為私的管理與制度上。試想,一個自私到可以見死不救的人,他又是如何能穿上白大褂、堂堂正正的端坐在候診室的呢?這本身就是問題。

 

責任編輯: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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