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是不是精神病由政府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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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19日訊】什麼是精神病?鑒定精神病人的標準是什麼?由誰來鑒定?如果你要在中國研究這些問題,山東新泰市泉溝鎮訪民徐學玲的遭遇顯然是個值得解剖的案例!

10年前,徐學玲的妹妹徐加玲在新汶礦業集團盛泉煤礦被保衛科工作人員打傷,當地公安局僅對打人者處以行政處罰並拘留15日。徐學玲對此處罰不服,逐開始上訪,結果被當地政府強制送到山東安康精神疾病司法鑒定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鑒定。儘管在鑒定過程中徐學玲並無精神病性症狀,「意識清楚,接觸主動,檢查合作,應答切題,語言流暢,檢查過程中情緒比較激動,說到傷心處時則痛哭流涕,未發現幻覺、妄想症等精神病症狀,智慧、記憶正常」,卻仍被鑒定患有「癔症」,並送入精神病院。徐學玲的兒子張平輝轉述徐學玲從精神病院出來後和他說的精神病院遭遇:「該吃吃該喝喝,就是還讓吃藥,我媽說她能扔就扔了,實在扔不掉就先吃,等沒醫生再吐出來。」

2008年8月,妹妹的事情解決後,徐學玲仍沒有放棄上訪,原因是她認為自己是「被精神病」的,要求泉溝鎮政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為其恢復名譽,誰知結果不但沒恢復名譽,反而被再次強行送入精神病院。家屬對徐學玲兩次被送精神病院均感不解,因她從未出現過精神病鑒定書所描寫的症狀。

沒有精神病卻兩次被鑒定為精神病,這已經夠奇葩了!但更奇葩的是,就在徐學玲及其家人為是否患有精神病而尋求真相時,徐學玲忽然又被鑒定為不是精神病了!不過這可不是為了給徐學玲恢復名譽,而是要把她送進監獄。

原來,2015年5月,徐學玲被官方以所謂涉嫌「尋釁滋事罪」的名義刑事拘留,並於2016年4月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試想,拘留和判刑針對的都是正常人。如果徐學玲是精神病,還怎麼拘留和判刑啊?於是當局又把她送去做精神病鑒定。這次的鑒定結果顯示:1、2008年徐學玲雖有上訪被接回時存在抽搐,被鑒定為「癔症」,但平時上訪中及鑒定時無精神病表現。2、被鑒定人具有完全責任能力。特別有意思的是,當初鑒定徐學玲是精神病時提供證詞的是泉溝鎮信訪辦和鎮政府的工作人員,現在鑒定她不是精神病的同樣是泉溝鎮信訪辦和鎮政府的工作人員。

那麼徐學玲到底是不是精神病呢?事情很清楚,當政府為了阻止她去上訪想把她關進精神病院時,他們就把她說成是精神病;當他們想要把她送進監獄,精神病成障礙時,他們又改口說她不是精神病了。具體的鑒定部門不過是個工具,操縱這個工具的是權力。是不是精神病最終由政府說了算,政府說你是精神病你不是精神病也是精神病,政府說你不是精神病你是精神病也不是精神病。這叫「按需精神病」。

要我說,如此為所欲為「按需精神病」的政府才是真正的精神病!#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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