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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環團籲農田水利會改制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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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農田水利會屬公法人,賣水、賣地、賣土、發包工程獲利,所有民意機關都沒辦法監督。日前立法院長蘇嘉全提出修法,把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部門、會長官派,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2日表示,農田水利會改成公部門可受到監督,賺取利潤可歸全民共享,可是背後政治因素希望盡量減少。

吳麗慧表示,農田水利會是民間團體,農委會1年補助5、60億,部分幫農民繳水租,體恤農民農田灌溉。不過,有權也要有責,也要接受監督。台灣17處農田水利會也有收入,如賣水利潤一年收入就超過2億5,000萬。

彰化縣醫療聯盟總幹事黃秋鳳說,水是公共財不應該被特定組織拿來牟利,政府一定要大刀闊斧改革陳年詬病的組織。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長林國華表示,農田水利會未來朝公務機關化將研擬配套措施,土地、資金問題需要比較細緻規劃。對於土地管理,水路屬公有財不能處分、買賣。涉及都市開發或市地重劃部分,農委會政策是方正土地可供出租等,狹長型土地若卡到水利會土地,可依「農田水利會財產處理要點」申請,並要求比照實價登錄資料做查估。◇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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