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慎坤:中國追逃追回了多少腐敗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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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07日訊】中紀委官網近日發表文章,誓言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的目標任務沒有變,追逃防逃工作一刻也不能放鬆,決不能讓腐敗分子躲進「避罪天堂」。

文章說:黨員幹部攜款外逃,就是叛黨叛國,嚴重損害黨和國家形象。腐敗分子偷走了國家和人民的錢財,人民群眾痛恨至極。不將他們緝拿歸案、繩之以法,黨紀國法不容,黨和人民決不答應。

文章說:追逃追贓要算經濟賬,更要算政治賬。外逃腐敗分子帶走的大量資金,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錢,決不能讓他們肆意揮霍,要千方百計儘早追回來,為國家和人民挽回損失。即使帶出去的贓款糟蹋得差不多了,也得把人弄回來,依照黨紀國法給予嚴懲,給人民群眾一個交代。

文章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管腐敗分子跑到哪裡,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將其追回來繩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尚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贓就決不停止。

中紀委的豪言壯語值得肯定,但對腐敗分子究竟有多大的威懾力卻值得懷疑,由於追逃涉及到複雜而又漫長的司法程式,中國緝拿外逃貪官面臨著諸多困難,特別是從外逃腐敗分子最多的美國本土輯拿的貪官更是屈指可數,而外逃到美國的腐敗分子每年都在增加,乃至於美國本土成為中國外逃腐敗分子最集中最安全最舒適的地方。

美國司法獨立運行歷經百年,也不是美國總統或參眾兩院一兩句話或一個決議就能改變的,再說中國與世界上大多數民主國家都沒有簽訂符合國際規範的引渡協定,真正把外逃腐敗分子輯拿回來絕非易事,前面還有很漫長的路要走。

中國經濟過去幾十年高速增長,造就了一大批腐敗分子,十八大以來,中國至少有上百名省部級高官以及數十名軍級高官因貪腐落馬,而大搞貪腐被查處的廳局級官員和縣處級官員更是數不勝數,這些官員都有許多相似之處,幾乎都是從小接受黨的教育薰陶又被黨組織精心挑選培養出來,幾乎都會高喊愛黨愛國家更愛人民的口號,他們在位掌權時幾乎都在不擇手段瘋狂斂財,也幾乎都把巨額財富和妻兒親屬轉移到了西方資本主義的老巢。

從已經曝光的案例來看,腐敗分子斂財的手段千奇百怪,其攫取的財富早己超出世人的想像也超過中國歷史上任何一個貪腐的朝代!腐敗分子掠奪斂財數千萬、數億數十億甚至上百億絕不是謠傳,更不是杜撰!在這種體制下,無論誰掌權都可能是腐敗分子。不是這些腐敗分子有多壞,而是這個體制把好人也變成了壞人!貪婪是人的本性,一旦可以無法無天不受約束,或者說擁有了絕對的權力,誰都會淪為一個不折不扣的腐敗分子。

外逃腐敗分子散佈在世界各地,究竟有多少迄今還是一個謎。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曾發佈公告稱: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公安部2004年的統計資料表明,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額逾700億元;而審計署發佈的消息稱,截至2006年5月,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額700多億元人民幣。2010年1月8日,中紀委副書記李玉賦在中央紀委監察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通報消息:近30年有4000官員外逃,人均捲走1億人民幣。

復旦大學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新認為,雖然有很多外逃貪官的資料,但沒有統一的版本,嚴立新認為外逃貪官捲走的資金估計達到萬億元人民幣。

最高法院前院長肖揚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貪報告》中引用有關部門的統計稱,1988年-2002年的15年間,資金外逃額共1913.57億美元,年均127.57億美元。如果按照當時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那麼外逃資金早就超過了1.5萬億元人民幣。

一直關注反腐的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保守估計外逃貪官上萬人,攜帶資金出境不少於1萬億元。「按照人均1億元人民幣來估算。要在國外過上比國內更好的生活,必須有雄厚的‘黑金’做保障,達不到這個數額級別,腐敗分子不會選擇出去。現實情況也印證了這一點。不少腐敗分子往往一人就捲走數十億鉅款,規模相當驚人!」

外逃腐敗分子往往與資產轉移相結合,並且是其違法違紀行為的最後一個環節,許多外逃腐敗分子在出逃前往往已是「裸官」。外逃腐敗分子與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裡應外合,將貪污受賄的大量財產轉移到了國外,一旦勢頭不對就抽身外逃。

正如中紀委文章所言:有的腐敗分子先做「裸官」,把家屬子女和財產轉移到國外,一有風吹草動,就腳底抹油、逃之夭夭。有的逃到國外,開豪車、住豪宅,揮金如土、紙醉金迷,過起奢靡生活,一些富人區成了他們的聚居區。有的跑出去還不甘寂寞,當上僑領,摻和當地政治。有人外逃後,搖身一變,「衣錦還鄉」,還以外商身份回國搞投資。

外逃腐敗分子能否緝拿回來是一個涉及民心向背的問題,腐敗分子偷走了國家和人民的錢財,人民群眾早己痛恨至極。不將他們緝拿歸案、繩之以法,黨紀國法不容人民也決不答應。但中國當前和未來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預防腐敗制約權力的體制,對腐敗體制不能再熟視無睹聽之任之。

美國作家梅斯奎塔對腐敗體制有過精闢的論斷:當一個體制是圍繞腐敗而建立的,任何重要人物無論是領導人還是支持者,都會被腐敗所污染。他們如果從不曾把手伸進錢箱,就根本不可能有今天的地位。提高法律懲處力度無非是使領導人又多了一項懲戒他人的工具,對付腐敗的最佳方式就是改變深層誘因。

如何改變腐敗體制才是當今政壇必須面對的重大挑戰,當務之急是抓緊制度性建設,尤其是民主與法制建設,緊緊依靠人民監督、輿論監督、制度監督,才能正本清源,解決體制弊端。要遏制腐敗氾濫,唯一辦法是還權於民,讓公民或執政黨通過公開選舉來推選官員監督官員約束官員甚至罷免官員,全社會包括政黨和官員必須自覺接受法律約束和輿論監督。這才是社會公正清廉自律的最好出路。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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