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權力集體尋租塌方式腐敗的背後! 重大犯罪瀆職社會醜聞

投書:哈爾濱被犯罪和瀆職毀滅綠的綠色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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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23日訊】我們五個種樹人於2000年4月末響應政府建生態城號召,在哈爾濱市香坊區成高子鎮曲坊村租地150畝,栽種了30萬棵綠化樹,每年都提前支付土地租金,而且在香坊區農林部門做為綠化育苗基地進行了整體規劃,國家下發的退耕還林補貼款已經到成高子鎮政府帳戶,我們種的綠化樹更應該得到法律的保護,經過近10年的培育和100多萬元巨額投資已經達到了綠化樹的標準。

2008年4月28日,當地鄉匪村霸吳國鳳、吳波未經我們綠化林所有方同意,沒有辦理任何採伐證明。故意、有組織犯罪、短短幾天,就將我們培育的30萬棵綠化樹砍伐盜賣,造成了直接經濟損失300多萬元。我們報警後,成高子派出所民警洪延峰和劉維權所長,因為一己私利被吳波等人用盜賣林木贓款收買,「徇私枉法」包庇罪犯,放人放車,當時沒做任何登記取證。案發多日後補假筆錄材料,包庇主犯吳波逃脫法律追究,香坊公安分局錢琦局長又有越權製造「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實,公安偵察機關變成土地仲裁部門,擅自混淆改變刑事案件的性質,草菅30萬棵綠化樹生命,充當砍樹強盜的保護傘,使得這起證據確鑿的盜賣綠化林木案件,至今得不到立案查處。根據《森林保護法》第345條《刑法》第267條和《物權法》第4條之規定,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2008年5月9日以後我們向香坊區公安局、區檢察院和市森林公安局控告投訴,在市森林公安局現場調查後,認定盜伐人構成「故意毀壞公司財物罪」並向哈爾濱市公安局王忠義局長提交案件移交報告書之後。香坊區人民檢察院應該在規定60個工作日完成的立案監督,拖了770天才下達意見通知書,仍維護香坊公安分局的違法決定。官官相護、沆瀣一氣、性質及影響尤為惡劣。我們又多次向市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處控告又不受理,我們百姓真是有狀無處告、有冤無處申。我們數百次向區、市、省公安局、檢察院、政法委、信訪局上級部門控告投訴,七年多艱難維權路,網絡發帖五萬多篇,幾十家官方網站對此案做了新聞報導,黑龍江辰報和現代教育教學導刊做了真實報導, 我們多次到北京上訪維權,2011年8月2日我們獲得國家信訪局批復的(63號)交辦函,要求儘快立案查處。

2012年2月27日哈爾濱市政法委根據市人民檢察院報告上常委會下發1號文件批復,要求香坊區政法委領導監督查處此案並培償我們種樹人的全部經濟損失。2012年12月人民日報社內參部又給哈爾濱市政法委下發督辦函,2013年1月黑龍江省信訪局又發督辦告知單,2013年5月新華社在省部級內參做了真實報導,2014年9月中央巡視組領導批示,要求哈爾濱市公安局紀委依法嚴肅查處此案,至今仍沒有監督立案查處。

從這起重大犯罪瀆職社會醜聞折射出更深的問題供人們思考。正義與邪惡、光明與黑暗、法律與犯罪、金錢與腐敗、公正與誠信、希望與夢想。我們今日通過新聞網絡媒體的輿論監督報導,請求上級領導依法監督查辦冤假錯案並嚴懲罪犯!以維護法律的公正,如果我們反映問題不屬實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政府節能規劃建,十年種樹三十萬。
千辛萬苦流血汗,松花江畔綠如藍。
投資百萬為藍天,造福子孫千千萬。
村霸罪犯惡魔現,一週盜賣三十萬。
賣得贓款幾十萬,直接損失三百萬。
抓獲砍樹盜林犯,急打電話報警傳。
公安民警林地現,口稱立案放疑犯。
控告照片交公安,刑法林法物權法。
香坊公安枉法判,草菅樹命三十萬。
瀆職腐敗案中案,顛倒乾坤包罪犯。
上訪維權七年半,省市北京跑多遍。
辰報內參曝媒端,社會醜聞人民觀。
國家信訪交辦函,要求立案懲疑犯。
哈市政法批文件,香坊政法落實辦。
糾正徇私舞弊案,監督培償結冤案。
證據確鑿法律在,至今仍舊無人管。
綠色生態被毀滅,行政問責變空談。
中央反腐出利劍,地方官員推脫案。
網上反腐真言獻,億萬網友親自看。
正義法律被踐踏,強國夢想難實現。

哈爾濱市種樹人:王 原 王叢峰 薛鳳江 張蘭華 盛新華
電 話:13030062877、13613661787

2016年7月23日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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