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青島官員10億身價 曝江時期國企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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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07日訊】8月5日,青島政協副主席李學海被免職。此前,今年5月10日,李被通報落馬時,陸媒報導就已經突出他在民間擁有「10億身價」的傳聞。

早先報導,李學海是在5月7日一場市政協會議上被紀委帶走。關於李被帶走原因,當時就有消息稱,青島市一與其關係密切的地產開發商被調查,隨之引發李學海事發。

據網上多份公開資料顯示,以及李學海被人屢屢舉報,涉及土地拆遷、官商關係等的腐敗歷史,早在他主政青島市城陽區期間;而且他在民間擁有「10億身價」的傳聞,也是起於此地。

另據來自城陽區多名基層官員印證,李學海在任職期間,與城陽當地多家企業負責人私人關係密切,例如青島廣源發集團。

廣源發集團在2005年曾涉青島市原檢察官高祀君案,高妻經商,與有業務往來的廣源發集團發生經濟糾紛,連帶高祀君被判刑。然而,在2013年原青島市北公安分局副局長黃興風案中,曝光了高案的部份真相,黃興風收受廣源發集團130萬元,操縱高祀君案。

在高祀君出獄後的舉報中,該案的操縱之手,不只黃興風,還有時任城陽法院院長,現任青島中院審委會專職委員田孝民,最長的一隻手就是時任城陽區委書記李學海。

據稱,李學海之所以插手案件,是因為在廣源發集團在被國企「整合」過程中,有21億元銀行債務未予披露,而高案的訴訟顯然會引來更多債主上門討債,從而導致這起整合失敗。李學海因此被高祀君實名舉報官商利益輸送。

不僅廣源發一家而已。高祀君在舉報信中還稱:2003年左右,國家鼓勵推動進行企業改制,在城陽區的該項工作由時任主要負責人的李學海負責。期間,城陽區各村鎮的集體企業,大都以極低的價格落到了個人手裡。高在舉報信中,具體點名了多家青島企業。

從高的舉報信中,可知李學海腐敗濫權由來已久,而且又一次佐證媒體報導2003年是一個國企嚴重流失的年份。其內情,可歸根於臨退前的江澤民「有錢使得鬼推磨」,加速放任官員中飽私曩,讓他們能在自己下台後,繼續為自己的迫害政策賣命。

就如陸媒在報導中特別寫道:在這近十年間,對李學海的舉報不斷,但並沒有阻止其職位升遷。

李學海履歷顯示,1997年12月至2008年3月,歷任青島市城陽區黨、政主要負責人。據民眾投書海外明慧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李學海曾在電視講話實況中誹謗法輪功及創始人,並公開說「對法輪功修煉者輕者判三年,重者七年」。而被自己同僚舉報的時任城陽法院院長田孝民,也是追查國際通告的迫害責任人。

從更大範圍來看,李學海昔日濫權及今日落馬,皆與緊跟江澤民迫害有關。同時案情顯示,李學海讓地方許多國資企業落到個人手裡,單單一起整合案就有高達21億元的隱匿債務,除顯李學海的「10億身價」或許低估,更顯國有資產流失嚴重。而這一切都在江澤民主政末期達到顛峰,問題一直持續到今天。#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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