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受害家長申訴案再審 被認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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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日前,「毒奶粉事件」受害兒童父親郭利「敲詐勒索案」第二次再審在廣東省高院開庭。在庭上,檢方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在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中,郭利的女兒是30萬受害者之一。同年9月,郭利帶著兩歲半的女兒去醫院檢查。結果顯示「雙腎中央集合系統內可見數個點狀強回聲」。郭利隨即走上維權道路。

此後郭利多次找奶粉的銷售商和施恩公司索賠,並向媒體曝光施恩公司三聚氰胺嚴重超標和他的女兒食用後造成的危害。

因揭發施恩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超標百倍,以及其冒充美資公司,北京同聲傳譯員郭利,於2009年7月22日被廣東潮安縣公安局以其「敲詐勒索」施恩公司和主要股東雅士利公司300萬元為名抓捕。

2010年1月,郭利被廣東潮安縣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刑五年。此後該案歷經二審和再審,郭利皆被維持一審有罪判決。

2014年7月,郭利刑滿出獄,此後繼續申訴。廣東省高院於2015年5月對此案做出再審決定,並同時決定提審此案。

今年8月8日上午,該案在廣東省高院再審開庭。「檢方認為我作為消費者索賠是正當的,要多少錢、多少次都不是定案、定罪的依據。」郭利說。

據大陸財新網報導,在庭上廣東檢方稱:郭利的行為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原審判決對郭利的定罪量刑錯誤。這一結論或顯示郭利無罪。

報導說,檢方稱,無論索賠數額多少,均是郭利在行使索賠權利,若廠家不同意其索賠數額,則屬於有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郭利索賠行為和數量不影響其目的的正當性。

郭利在服刑期間始終拒絕認罪。他說:「我就是想要一個公正的判決結果。」

2008年毒奶粉事件曝光後,郭利的女兒被檢查出問題。2009年4月郭利將家中施恩奶粉送去檢驗,發現含有超標132倍的三聚氰胺,過程中更揭發施恩奶粉並非如如其所聲稱擁有外資背景、100%進口奶源。

2009年6月13日,施恩公司與郭利達成協議賠償40萬元,更公開在媒體上就奶源和虛假的美國註冊問題向公眾道歉。

其後,在北京同聲傳譯圈小有聲望的郭利曾以消費者的身份,接受多家主流媒體的採訪。直到2009年6月29日,施恩公司主動與郭利聯繫,表示願意作出更多的賠償,並且多次找他商談,最終,在郭利填了向雅士利集團索賠300萬的申請後,潮安縣公安採取行動,抓捕了當時正在杭州出差的郭利。

郭利的一名家人對海外自由亞洲電台說,他是被釣魚執法了:「從廠家嘴裡說的意思是,我們董事長對你們小孩的健康非常關心,到現在這一步我們要負責,說你可以接著談。廠家老給他打電話,他不明就裡啊!想這個廠家還挺負責的,這麼認真談。每次其實對方都帶錄音機了,一直這麼釣魚、誘導他。官商相互利益牽扯還是挺厲害的,具體到潮州潮安雅士利在當地算是一利稅大戶,寧願設計圈套、作假證最終將這個敲詐勒索罪名合理化。」

自毒奶粉事件曝光之後,受害者家長成立了「結石寶寶之家」的民間團體。該團體認為,2008年發生震驚世界的三聚氰胺毒奶事件,讓無數中國家庭陷入了痛苦與恐慌之中,本事件影響之廣泛前所未有,造成的傷害與痛苦數不勝數,它是食品安全的大地震,更是良知與道德的大地震。

隨後,受害者家長的上訪維權活動,遭到了中共當局瘋狂的打壓。大陸各省地方法院拒絕受理毒奶粉索賠案,「結石寶寶之家」負責人、中國毒奶受害兒童家長維權代表趙連海於2009年12月17日遭到當局逮捕。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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