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要有許可證 分析指打壓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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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27日訊】中國網絡直播用戶多達3億多,當局為加強規管,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於今年9月9日公布新政策,規定以「電視台」、「廣播電台」、「TV」等名稱經營的網絡平台,要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廣電總局至今共頒發588張《直播許可證》。

近日,廣電總局以提倡「健康的格調品味」為理由,要求直播活動中涉及的人員 「自覺」監督,不得播放內容低俗、過度娛樂化或奢華等視頻。據《人民網》週一(26日)一篇題為《廣電總局新規強制要求持證上崗,網絡直播不管不行》的報導中指出,截至今年5月31日,總局共頒發的588張許可證中,持證機構大多為新聞出版、企事業單位、大型視頻網站等。中國互聯網巨頭如「騰訊」、「土豆」、「愛奇藝」等網絡視頻平台與旗下直播平台,共用同一個《許可證》。

對於不符合申請《許可證》或未經批准的互聯網視音頻直播機構,均不得以「電視台」、「廣播電台」、「電台」、「TV」等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辦視聽節目直播頻道。但亦有報導分析指,儘管把含有「TV」或「電視台」例如,「熊貓」、「虎牙」及「斗魚」等中小型網絡機構易名為「直播」,亦難以通過申請《許可證》的審核。許多中小型直播平台或新興網頁或因有限營運資本,拿不到《許可證》而倒閉。

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創辦人黃琦對本台表示,當局對互聯網的監控並不是新聞,廣電總局「持證上崗」的新措施明顯是以加強對互聯網管控為名,實為進一步打壓言論空間及加強對民眾監管的舉動。

黃琦說:管控的目的就是讓官方能夠有效的掌控新聞輿論的轉播,畢竟當權者能控制的互聯網網站並不是很多, 但這種管控做法起不了作用。這一次廣播電視局對中國互聯網的發展起了一個壞作用, 因為在中國大陸,民眾通過手機互聯網的頻播行為,現在已經非常發達,所以官方這種限制發放許可證的辦法, 並不能夠阻止大陸,特別是一些群體事件等等的報導。

據人民網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到3.25億,占網民總體的45.8%。對於靠直播平台為網站主要流量和收入的眾多「網紅」和網絡表演者而言,新政策無疑是重大打擊。

--轉自自由亞洲廣播電台

責任編輯:洪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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