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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目擊者錄像:多倫多警察電擊、踢打倒地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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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海英多倫多編譯報道)多倫多警局又成了輿論的焦點。星期二CP24播出了一名目擊者錄下的警察電擊、踢打倒地嫌犯錄像,讓人關注的不光是警察踢打嫌犯,更令人震驚的是,警察在錄像中威脅如不停止錄像就沒收手機。但隨後警局表示,警察沒有權利這麼做,只要沒有妨礙公務,公眾有權對執行公務的警察錄像。

在CP24播出的這份錄像顯示,好幾個警察在Dundas街夾Church街電擊躺在地上的嫌犯,過程中一位警察發現有人在錄像大喊:「把那個人從我面前移開!」隨後兩名警察走向錄像的路人,要求他停止錄像,否則就沒收手機。

 

用手機錄像的路人汗(Waseem Khan)接受CP24採訪時說,當時他和妻子送孩子去幼兒園,他看見警察把嫌犯制伏在地上,一個警官踢踩,把嫌犯拽到馬路邊,又電擊了2∼3次。拿電擊槍的警官看到有人錄像相當不高興。

汗說一位警察對他說「他(嫌犯)會往你臉上吐吐沫,你會得上艾滋病」。汗害怕警察會沒收手機,就停止了錄像。

多倫多警局:民眾有權錄像

多倫多警局發言人普加什(Mark Pugash)表示:「如果公眾沒有妨礙警察公務,他們有所有的權利來錄像」。他還說:「我看到的是,錄像的人沒做錯任何事,他在一定距離之外,事實是,警察沒有權利拿走任何人的手機。」

他還說,絕大部分警察明白公眾有權這麼做,「警察必須習慣這個事實,現在是2017年,人人都有一個智慧型手機」。

多倫多市長莊德利發表聲明說,這份錄像令人不安,但相信警察內部會對此事件審查。

事件回顧:

星期二早晨多倫多警局收到電話,在一個避難所,有人朝著一位女士吐吐沫,並一拳把女子打到在地。當警察試圖控制住這個人,他又打向警察,在一個建築工人的幫助下,他們制伏了嫌犯,把他押進警車,嫌犯又打破後車玻璃,於是警察把他拽出來,制伏在地面。

警方發言人普加什說,警方逮捕時使用武力是正確的,警察盡了最大努力控制住這個人。

責任編輯:孫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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