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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仰為由拒絕工作申請人?小心觸犯人權法案

文/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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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31日訊】大多數公司資深的人力資源部人員都明白:考核職位申請人這項工作更像是一門藝術,而不是一個機械化程序。合適的申請人,不僅要符合職位對教育及工作經驗方面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申請人要能夠認同企業文化,並與未來的團隊成員合作無間。

在加拿大這樣一個多元文化、多元信仰的國家,不同的宗教信仰雖和平共存,但意識形態上的摩擦卻從未停過。最近公布的BC省人權委員會案例Paquette v Amaruk Wilderness and another給我們展現了一場頗具戲劇性的求職風波:畢業於基督教福音派大學的女生向一家挪威人經營的野外嚮導公司遞交求職申請,被簡單粗暴拒絕不說,雙方還就信仰問題在郵件上打起了仗。小女生將這家公司以「信仰歧視」告上了人權委員會。

小佩的成長

原告女生小佩是基督教福音派大學(TWU)的畢業生。這家大學曾因「法學院風波」名噪一時,其校規中「所有的學生在入學後必須簽署一份【社區協議】,承諾不進行任何 「侵犯神聖的婚姻關係(只限男人和女人)的兩性行為」的條款引起不同省份律師協會的巨大爭議。這條規則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性行為只能發生在婚姻關係中,二是婚姻關係只發生在男女之間。這條基於宗教信仰的校規,同樣成為了本案雇傭風波的導火索。

小佩在單親家庭長大,她從小學到高中上的都是基督教學校。不過她曾對教會深感失望—在她和媽媽需要財政資助的時候,教會拒絕提供援助。小佩在中學時代並不是個出色的學生,她有時會因為情緒低落而封閉自己,缺席也是常有的事情。

小佩在最初報考大學時,根本沒有將TWU列入考慮,這所學校學費昂貴,超出了她的支付能力。但當校方代表在校園說明會上介紹說,學校關愛學生、氛圍積極,校園內就是一個小社區,具有親和凝聚力時,她改變了想法。她因此申請了學生貸款和助學金,進入TWU就讀生物學。當然,小佩和所有的學生一樣,在入學之初就簽署了【社區協議】。

在大學的4年裡,小佩一直住在校內,每兩日到教堂禮拜。從大三開始,她申請了數個校園職位,包括國際學生團嚮導、學生宿舍助理、團隊建設課程助手。在擔任這些領導力職位前,她每次都會按照學校的要求,對【社區協議】進行再度承諾。這些工作應驗讓小佩的自信心與日俱增,不再被往日的沮喪情緒籠罩。

小佩在大學四年的暑期考取了野外漂流和划船的嚮導證書,獲得了紅十字協會的急救資格。大四結束後的暑期,她在BC省的一家漂流公司擔任嚮導。這次經歷讓她對信仰有了新的認識,在幾個同事中,她是唯一的有信仰者,她對酒精,毒品,以及婚外性行為的拒絕,讓她顯得在人群中格格不入,但這樣的反差,卻讓她更加堅定信仰。樂於作為一名基督教徒,這是她出於自願的選擇。

求職風波

在做漂流嚮導時,小佩從同事那裡聽說了Amaruk這家由挪威人創辦的野外運動嚮導公司。在公司的網站上,她發現正在招聘嚮導實習生,工資為每小時21元,頗具吸引力。求職者應具備的最低資歷應包括:

持有「專業野外嚮導人協會」的證書;

有野外工作經驗;

體能要求:

能在12分鐘內游完500米;

能在兩分鐘內完成42個俯臥撐;

能完成至少8個引體向上;

能在11分鐘內跑完2500米。

小佩在求職信中說:「這是一個很好的職業發展機會,我聽說你們的公司非常棒。在過去三個暑期我一直擔任野外漂流嚮導,我希望能在野外嚮導領域繼續發展。」她同時表示在同年9月接受90小時的野外嚮導訓練。

小佩的求職申請發出的第二天,就收到了Amaruk公司的郵件回復,但郵件的內容卻讓她大吃一驚:

「佩女士,我不明白你為什麼申請這個職位,你連最基本的資歷都不具備。此外,既然你從TWU畢業,我想說的是,我們公司和TWU不一樣,我們擁抱多元文化和信仰,我們不干涉他人的性別取向。況且,我們公司經理級別的人多是挪威背景,所以我們不是一個基督教機構,事實上,我們中的很多人都認為,正是基督教破壞了我們的文化、習俗和生活方式。」

小佩在吃驚之餘,越想越氣:「說我不合格也就算了,我的資歷確實不完全達標,但您幹嘛連我的信仰也一起寒磣了?」在氣頭上的小佩又給公司回復了一封長長的郵件,表達了對自己信仰的維護,並使用了「God Bless」作為落款。

在小佩接到的下一封郵件中,Amaruk公司的回信人這樣說:TWU要求學生簽署的社區協議原本就是一種人權歧視,所以我們不歡迎該大學的畢業生。此外,基督教根本不相信進化論,怎麼居然會教授生物學科,這讓我們對你的生物學文憑也心存疑慮。在結尾處,回信人表達對「God Bless」的憤慨,並使用了不堪的字眼予以反擊。

在此封郵件發出不久,又有兩名Amaruk的工作人員給小佩發來電郵,其中一人是公司的人力資源VP,這封郵件說:「TWU的校規禁止同性別間的親密關係,這是對憲法的侵犯,也是人權歧視。你有信仰的自由,但卻不能把自己的信仰強加到別人身上。」

這幾封來自Amaruk的郵件,讓小佩的自尊深深受挫,甚至為自己的大學而感到羞恥。

小佩投訴雇主人權歧視勝訴

小佩向BC省的人權委員會提起了投訴。在聽證會上,小佩坦言自己的確資歷不夠,但這是不是申請被拒的唯一理由呢?

裁決的委員認為,從Amaruk回復給小佩的郵件來看,小佩的宗教信仰的確也是被雇主拒絕的主要因素之一。 委員會認為,有清晰的證據可以表明,小佩在嚮導過程中如遇到同性戀客戶,並不會另眼看待,也無意改變他人的信仰。

委員會的裁決認為:Amaruk公司的行為對小佩構成「基於宗教信仰的人權歧視」,這一歧視是導致小佩工作申請被拒絕的原因這一。不僅如此,公司同一日內發給小佩的三封郵件已經超越了歧視,上升到「宗教騷擾」(Harrassment)。在決定中,委員會指出,宗教信仰對一個人的自我認知和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在本案中,被告對小佩信仰的攻擊是對她個體價值的否定,讓她對自己的信徒身分産生了疑慮和羞恥感。

委員會最終審定,Amaruk公司應向小佩支付8,500元的賠償金。

給雇主的教訓

本案中的雇主如果僅僅以「資歷不夠」拒絕申請人小佩,就完全可以避免後續的風波。這樁案例給各家機構的招聘人員再次敲響了警鐘:不得因為對申請人的政治、宗教信仰,祖籍、出生地抱有成見而歧視申請人,否則,很可能被申請者告上人權委員會。

再次提醒雇主,省級立法【人權法案】中禁止基於以下因素歧視職位申請人:種族、膚色、宗教、祖籍、國籍、性別、性取向、年齡、婚姻家庭狀況、殘障、是否接受公共救濟金

責任編輯:芮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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