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1月04日訊】涉及2年前台灣劣質油案的1名香港商人及1名文職人員今天被香港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2014年,台灣爆發劣質油案,有人把劣質豬油充當可食用油,而這些劣質油來自香港。
香港當局經調查後,起訴涉案的出口商、「金寶運」公司董事江桂才,以及公司職員黎玉均,他們的罪名包括與英匯公證行串謀製造虛假文書,訛稱豬油沒受污染和適合食用。
但官方香港電台報導,區域法院裁定2人罪名不成立。
報導表示,區域法院法官宣判時說,雖然2人在事件中有嫌疑,但英匯公證行負責人無法確認偽造檢驗報告的指示來自2人。
在此之前,英匯公證行負責人已承認在事件中串謀製造假文書罪,被判入獄2年。(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