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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故事】14歲的兒子開始打工了

文/林雨荷

在美國,十四五歲的孩子開始打零工不算稀奇事,並不是家裏缺錢,孩子才能出去打工的。(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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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16日訊】14歲的兒子從今年9月開始他人生的第一份零工。

偶爾在和好友聊起青春期的兒子的懶散和叛逆時,好友提到她的西餐廳最近正好需要找一BUSBOY,就是一個幫助收拾客人走後的桌子和碗碟,以及做些其他輔助性工作的人。朋友問是否想讓我兒子去試試。

在美國,十四五歲的孩子開始打零工不算稀奇事,並不是家裡缺錢,孩子才能出去打工的。女友家的經濟條件算富裕的了,兩個孩子也就是這個年紀就開始在餐館打工,據女友說,她青春期的兒子打工以後也懂事很多。而且孩子們打工有了零花錢後,可以從小養成良好的理財習慣,看自己掙到的錢多少用來購買自己喜歡的但不在家長預算範圍內的物品,多少錢存下來作為大學基金等。

女友能給兒子提供這樣的工作機會,我當然覺得求之不得,因為沒有任何工作經驗的孩子即使自己去找一份工作的話,也未必人家會輕易給你。

我和兒子一說,他馬上同意去打工,我連一個字的遊說都沒有,就是告訴他有這麼個機會,要不要去做,由他做主。這種事我不會強迫孩子去做的,一旦強迫了,就會有後遺症,我也不想孩子帶著不開心開始他的第一份工作,想不到他那麼爽快就答應了。還希望能儘快上班呢。

結果,就趕在長週末的週日,他開始了他的打工。早上9點開始,下午2點30收工,工資沒有達到州的最低工資水平,每小時只有6元,但是有小費,加上小費和免費午餐的話,也就相當於每小時8.8元。他第一天工作了5個半小時之後,拿到24元小費和33元工資。

第一天上班,對於平時在家裡懶懶散散的他是否能勝任這份簡單的工作,我也並不是很有底,不過一直到去接他,我也沒收到好友的電話,說明一切還算順利。等我到餐廳接他的時候,他還在忙著,看著已經1米76的他圍著黑色的圍裙,像模像樣在工作中,心中還是頗感欣慰的。

加上好友一直表揚他還不錯,服務生也說他工作挺快的。(他這個清潔工作是很講究速度的,以為餐廳裡經常有人排隊,速度慢的話,自然影響服務質量)好友說,還有一個顧客單獨給了他2元小費,她說顧客直接給BUSBOY小費的並不多,說明他確實做得還不錯。

不過,從兒子那裡,我聽到的是和好友講的有點不同的故事。兒子問我他是不是被炒掉了,因為他犯了好幾個錯誤,比如顧客和老闆投訴說,他拿那個給孩子坐的高腳凳的時候,差點撞到了他家孩子;他自己還撒了好幾杯水,還把一瓶醬料灑到褲子上。他還哭喪著臉和我說,我覺得我不是屬於CAFE的人,不喜歡這份工作等等。

我告訴兒子,第一天上班出現點錯誤是難免的;很少有人會真心喜歡這種清潔餐桌的工作,每個人都會因為各種不同的原因在自己不喜歡的領域工作過,這個過程中如何克服這種不喜歡,才是收穫,才是你為啥要來做這份工作;還有你可以學到的是,有人喜歡你而給你小費,有人覺得你冒犯了他而投訴你,這都是很正常的,沒有必要因為這些影響到自己的情緒。做得不對的地方,以後做好就好了,雖然需要快,也要注意觀察周圍的環境,不要碰撞了任何人。我也告訴他老闆和同事對他的反饋都不錯。這樣兒子看起來心情好多了,也不在說自己不適合這個工作了。

其實,很多家庭在孩子不可以合法打工之前,也會在家裡給孩子提供工作的機會,比如剪草,鏟雪等孩子們力所能及的事,並付給孩子們一定的酬勞。今年夏天的時候,鄰居家出去度假,讓兒子幫他們家的花每天澆一次水,每次付給他5元。一週過去,鄰居回來付了40元給兒子,還給了他5元小費。

美國的這個年紀的孩子,除了打工之外,孩子們可以參與社區裡的各種義工活動,比如我們家孩子很小就開始和我們一起在社區裡發放宣傳單張等。美國高中生還有打義工的規定,每個學生在申請大學前,都必須完成多少小時的義工時間,如果一點義工沒有做過,對申請大學不利。

我一直鼓勵兒子暑期找找義工去做,主要想讓他不要每天懶懶散散,了解下真實的世界,不過,他一直也沒有行動起來。

開學後,雖然他是9年級(初三),但是已經參加了高中的游泳隊,在高中的游泳隊了,他們會組織一些籌款活動,隊員們就會參與比如賣洗車的票,幫助洗車等義工工作。

我個人來講,是比較喜歡這種培養孩子實際生活能力的打工和義工的機會,雖然有時候心裡也會想是不是太早把孩子們推到真實殘忍的世界裡去的,但是想到現在不多培養他們,任他們在家裡養尊處優慣了,到了一定的年齡還得受苦,到那個年齡再犯一些低級錯誤,就不會那麼容易獲得原諒的。遲早要面對的,也許早點更好吧。

附記:雖然兒子總是說並不喜歡這份零工,但是看在錢的份上,他還是一直堅持在做著。幾個月後,他給自己買了Ipone, 已經預付我400元。他還被要求每個月支付30元的電話費。對我來說,IPHONE這種屬於不一定需要的奢侈品,如果想擁有的話,就只好自己掙錢買了。

因為他掙錢了,我也鼓勵他聖誕節給家人送禮物。他給爸爸買了吃的,給我買了穿的,給弟弟妹妹買了玩的,給我媽買了巧克力,所有的禮物都是我購置的,但是錢由他來付。

責任編輯: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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