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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旅遊班機延遲怎麼辦?別忘了旅客權益

作者:Sharo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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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18日訊】身為一個飛行常客,在旅程中遇到諸多原因(天氣、機械問題、機組人員遲到、罷工等等)而導致班機延遲甚至取消,是在所難免的,與其跟航空公司生氣甚至破口大罵,不如冷靜下來,趕快尋找對自己最有利的班機,將延遲的影響降到最低,並且安排因為延遲而導致需要滯留的相關食宿或必需品,讓自己或旅伴在這個過程中,一樣能夠舒適的等待才是上策。這時候,了解自己的權益有哪些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最基本的,大家要了解的是信用卡相關的權益,不管是一般購票或是哩程票,都會用到信用卡付全額,或者是部分稅金,大家要有一定的了解,才不會在延遲或甚至失接的時候不知所措。

EU261/2004規範

而今天要跟大家另外分享的,是另一個與歐洲地區特別相關的:Flight Compensation Regulation 261/2004,這是歐盟的法律,來建立對於搭乘飛機時,遇到因為超賣而被拒絕登機 (Denied Boarding),班機取消,或者是長時間的延遲,乘客所應獲得的合理現金補償,除此之外,航空公司還必須另外給予相關食宿的安排,且提供新的班機安排或者是退款。

符合資格

若你的班機符合以下的資格,就屬於EU261/2004的規範之內:

  • 搭乘從歐盟國家出發的班機(若是轉機行程,從歐盟國家出發的那一段班機符合),只要符合這個規定,任何航空公司執飛的班機都可以。

或者是:

  • 搭乘歐盟內航空公司執飛,飛往歐盟國家的班機

除此之外,你還必須有已確認的定位,並且在航空公司指定的時間之前抵達機場,完成辦理登機手續(若沒有指定時間,則為航班預定起飛時間45分鐘之前),只要符合以上條件,你的班機就會受到EU261/2004的保護,另外要註明的是,哩程票也在保護範圍之內。

班機分類

關於現金補償的部分,金額是根據你航班的長短,總共分三類:

  • 飛行距離等於或少於1,500公里
  • 飛行距離在1,501~3,500公里之間
  • 飛行距離等於或大於3,501公里

大家可以利用Great Circle Mapper這個小工具,來計算飛行的距離。

補償條件及金額

接下來就來談談大家最關心的補償金額,以及什麼樣的情況,才有符合現金賠償的條件。基本的規則是:

  • 飛行距離等於或少於1,500公里,且比原定時間晚兩小時以上抵達,可獲得250歐元
  • 飛行距離在1,501~3,500公里之間,且比原定時間晚三小時以上抵達,可獲得400歐元
  • 飛行距離等於或大於3,501公里,且比原定時間晚四小時以上,抵達可獲得600歐元

若你的班機被取消,或者是你因為超賣而被拒絕登機,就可以符合現金賠償,但若航空公司替你重新安排的班機在上述時間之內,將你送到目的地(也就是說,沒有超過相關航行距離分類的延遲時間),則現金賠償的金額將減半。若你的班機是延遲 (Delay),則一定要符合相關的延遲時間要求才會補償。然而,因為無法控制的特殊原因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 而造成的延遲,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內,這些原因包括空中交通控管(Air Traffic Management Decisions),政治不穩定因素 (Political Instability),惡劣的天氣(很抱歉,最常遇到的天氣因素是無法賠償的),以及安全性 (Security Risks)。

實戰經驗

其實會寫這篇文章的原因,也是因為自己遇到了這個問題,當時上了臉書北美華人哩程交流討論群組求救,許多熱心的團友提供資料協助,我也承諾若是成功拿到補償,必定寫一篇教學文來回饋還願,現在現金補償已經成功入袋,我也就來跟大家分享我的經驗。

這次是出差的行程,搭乘英國航空往返波士頓跟倫敦,在出差結束總算可以回家的路上,完成了登機大家都已經入坐,但是覺得怪怪的,因為機艙非常悶熱,結果機長第一個廣播就是告知飛機機艙冷氣壞掉的壞消息,而且等零件送來再維修,至少要三個小時(歸心似箭的心,真的是被澆了一頭冷水),因為機艙太熱不適合等待,所以要請大家下飛機。

下機之後先從第五航廈的Gate C區,先步行到Gate B的貴賓室(因為反向的站內電車,看似只能直接出境),還好是搭商務艙,可以在貴賓室休息,吃了點水果喝杯茶上個網,又到了該登機的時候,這時班機時刻表顯示的時間,又往後再延三個小時,從原本出發時間傍晚六點,先改到九點,再改到半夜,大夥兒決定先在貴賓室處理班機的櫃台問清楚,以免白跑一趟登機口,結果櫃台給予更崩潰的消息,班機已經確定延遲到隔天早上十點出發(囧),大家只好依照指示重新入關、領取行李、再去櫃台領取住宿跟食物兌換券,實在是很折騰,還好隔天的行程,還算是有順利完成。

回去隔天馬上依照團友給的資料申請補助,首先,英航有專門的網頁說明,以及處理相關的補助(請點這),其實最後也是導入到直接寫信連絡客服的頁面,所以如果是其它的航空公司,找不到專頁的話,大家也不用驚慌,基本上就是直接寫信到客服信箱就對了。要填的資料不外乎訂位資料、航班資料、以及一些延遲或取消的詳細內容,其實只要日期跟航班寫對了,航空公司就可以自行確認班機的狀況。為了更明確的說明,是要求EU261/2014規範的補償,我在信件內容,有包括下面這段團友提供我的文字:「The judgment of the 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in Tui & others v CAA confirmed the applicability of compensation for delay as set out in the Sturgeon case. As such, I am seeking compensation under EC Regulation 261/2004 for this delayed flight」,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去修改。

雖然說這次的飛行經驗很落漆,但是英航在回覆以及補償的速度,倒是很有效率,分享一下我的整個時程表:

  • 7/22去函英航,要求補償
  • 7/26英航回覆,確認我的情況可以獲得600歐元的補償,並請我提供美國銀行帳戶,以便轉帳
  • 7/29我的銀行帳戶,收到英航的補償

這件事情在一個星期之內解決,真的讓我有點驚訝,與我同行的一位同事,也是在一樣的時間內收到補償,看來英航在處理這方面相當熟稔有經驗。

結語

今天利用自身的例子,來替大家解說關於EU261/2014對於乘客搭機的保障,若是不幸遇到這樣的情況,千萬別忘了替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

責任編輯: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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