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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工業區閒置土地擬先罰後拍賣 最高罰現值10%

土地採3階段控管 首先所有權人應在3年內完成建物使用 其次限期2年緩衝期內完成 第三階段採先罰鍰後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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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19日中午與民進黨立委進行便當會,為解決產業界的五缺問題,會中達成共識,工業區土地採「先罰後拍賣」,罰鍰金額最高為土地公告現值10%。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會中與立委達成共識,工業區閒置土地將採3階段控管,首先土地所有權人應在3年內完成建物使用,其次限期在2年的緩衝期內完成,若未完成使用,則第三階段將採先罰鍰、後拍賣的方式,依情節輕重,處以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下的罰鍰,但會給予1個月的協商改善期,若逾期未提出改善計畫,將強制公開拍賣,底價為市價。

徐國勇提到,閒置土地若進入2年緩衝期將給予註記,不會因產權轉移中斷;土地拍賣後會消除土地的設定抵押權等相關負擔,再交給成交者。新規將列入《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由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政黨協商中提出修正動議。

他指出,根據《憲法》第143條和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15號解釋,工業區閒置土地拍賣並不違憲,當年台塑六輕設廠,從宜蘭利澤工業區,改到雲林縣麥寮鄉,後來政府把利澤工業區土地強制拍賣,台塑因此上訴行政法院,最終大法官認定並不違憲。

徐國勇強調,「政府是玩真的」,呼籲閒置土地的地主趕快開發,否則就趕快出售,政府可以擔任媒合的角色。◇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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