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度:「敲門行動」是對法輪功的新一輪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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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03日訊】剛剛過去不久的8月,保定市滿城區各鄉鎮派出所、以正副所長牽頭,夥同村負責人、或鄉鎮政府人員到當地法輪功學員家進行所謂的「見面」, 實則是對他們進行大面積的騷擾、恐嚇。這些人員大多不報姓名、職務、工作證,有的出示一下工作證,以執行命令為由,私闖民宅,就連1999年720後嚇的不敢煉的、或早已不學不煉的、甚至已經離世的原法輪功學員,他們都不放過。

這是在全國各地陸續上演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敲門行動」的一幕!

據明慧網報導,進入2017年以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持續不斷,甚至愈演愈烈。除了年年被加重騷擾的敏感日外,今年又專門為中共「十九大」,特意針對法輪功學員展開了一場違法的「敲門行動」,地毯式逐個排查所有在1999年以前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騷擾的口徑各地不一,如「上頭的命令」、「核實登記」、「重新調查」、「回訪」、「關心」、「看望」、「聊聊」、「拜訪」、「整理備案犯罪記錄」、「查戶口」、「登記身份證」、「普查人口」、「要開十九大了」等等。騷擾的方法大致相同:讓法輪功學員簽字,按手印,強行照像、錄影,抄家(法輪大法書籍、真相資料、電腦、印表機等私人物品、非法抄走現金、勒索現金等),問家中有無電腦?能否上網?還要電話號碼、微信號、QQ號、有無汽車、牌照號等。找不到法輪功學員,就千方百計的找到其家屬、親戚,進行騷擾,恐嚇,要法輪功學員的電話和家庭住址等。

事實表明,這場所謂的「敲門行動」不但已經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了嚴重傷害,使他們生活不得安寧(許多不配合騷擾的法輪功學員因此被綁架、非法關押、遭酷刑折磨),而且也嚴重違反了中共自己頒佈的法律法規,是侵犯人權,迫害信仰的擾民犯罪行為。

我這麼說絕不是誇大其詞危言聳聽,你且聽我一一道來。

首先,「敲門行動」構成了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依據中共《憲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偵查人員執行勘驗、檢查,必須持有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

而在這次敲門行動中,執法的公安人員在沒有得到主人的允許,在沒有任何檢查、搜查的法律文書、沒有出示身份證件的情況下闖入,構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闖入後,任意搜查、檢查私人住宅,包括錄影、照相等,明顯涉嫌非法搜查罪。同時拍照也違反了《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

其次,「敲門行動」也構成了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罪。

公安人員應該依法執法。對法輪功學員提出的問話不知道是詢問還是訊問,如果是訊問,那麼是因為什麼案由?法律依據是什麼?《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對被訊問人應該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而敲門行動的執法人員沒有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有的公安人員進門就說,我們是執行上面的通知,你還在煉法輪功嗎?(明顯的是一種訊問口氣)當學員反問:我信仰自由,你憑什麼干涉我煉功?公安人員卻拿不出「敲門行動」的依據來。那麼,這次敲門行動的法律依據是什麼?為什麼不能公開?公民如何監督?

依據《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依據《憲法》第五條第三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第四款「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第五款「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依據《立法法》第八十七條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如果《憲法》和法律是行政法規及執法行為的衡量標準,在「敲門行動」中公安人員沒有依照法定程式執法,還認為:我是在執行國家的政策。是《憲法》與法律錯了嗎?絕對不是!那麼該由誰來承擔這個責任?是執法的公安人員錯了?還是「敲門行動」的行政政策的本身違反《憲法》與法律法規?

在這次敲門行動中,還有的公安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家屬進行恐嚇,讓學員家屬違心提供敏感的資訊,包括私家車、電話、QQ號和微信號等私人敏感資訊,這已經構成了其人權的嚴重侵犯。

第三,「敲門行動」還涉嫌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明確禁止「以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方法搶劫公私財物」包括入戶搶劫、搶劫致人重傷、死亡以及持槍搶劫。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則明確禁止搶奪公私財物,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禁止「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禁止「故意毀壞公私財物」。

而在這次的「敲門行動」中,許多法輪功學員家中的法輪功書籍與其它財產被闖入的不法人員搶走或毀壞,這明顯違反了上述法律。

一言以蔽之,「敲門行動」是中共針對法輪功犯下的一樁新罪行。在此奉勸那些參與其中的犯罪者,立即懸崖勒馬,停止繼續作惡,否則天滅中共到來之時,必將成為它的殉葬品,墜入地獄,萬劫不復。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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