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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寫差評竟惹官司 加國夫婦被索賠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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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現代人購買商品或服務後,上網寫個好評或差評說說感受,同時給其他人提供點參考意見,是司空見慣的事。但多倫多一對夫婦做夢也沒想到,給人寫個差評,居然陷入誹謗官司,被索賠300萬!

CBC新聞獲取法庭文件顯示,1年多前,多倫多居民法瑞(Jeff 和Rosanna Varey)夫婦在HomeStars知名家裝網站上發用戶評論,說安省Design-Spec Building Group裝修公司活做得差,出了錯不承認不負責,工人不專業等。

DSB公司見狀,告其誹謗,稱公司因其差評導致直接或間接名譽損失,索賠300萬。經過1年多官司,最後雙方達成和解,法瑞夫婦同意賠償DSB公司10萬合同違約費,DSB公司同意撤訴。

至今談到這場官司,法瑞夫婦仍心有餘悸,稱過去1年半像在地獄走了一遭,害怕再惹官司,不想再經歷這種鬼事。

HomeStars網站創辦人皮特森(Nancy Peterson)女士聽到這一官司結果,也嚇了一跳。她說,以前類似案子都是上小額法庭解決,還沒見過這麼巨額索賠的。她認為,消費者覺得對方活做得不好,不滿意,應該有權發表意見。

寫差評被醫生開除

法瑞夫婦經歷曝光後,許多消費者也大倒苦水。渥太華居民特拉斯克(Jessica Trask)女士透露,有一次她不舒服了好幾個月,好不容易約到家庭醫生,當天到了診所,醫生卻說取消當天診斷。隨後,她上RateMDs.com網站寫了差評。結果家庭醫生立即回覆說不再接收她了。幾週後再次上門就診時,才發現被家庭醫生直接給開除了。

安省內外科醫生協會(CPSO)規定,家庭醫生需做出善意努力確定患者是否仍想繼續保持醫患關係,結束醫患關係時,醫生應提供書面通知。醫生使用社交媒體時,也有相關規定,但沒有說明網絡評論應如何處理。

有趣的是,特拉斯克和法瑞夫婦都是匿名發貼差評,仍起不到任何保護作用。而且DSB公司和該家庭醫生的其它網評,多數都是4星或5星好評。

勇敢女士堅持寫差評

安省列治文山居民漢密爾頓(Heather Hamilton)女士網上差評經歷和他人不同。有一次她家裡乾衣機壞了,維修人員接個電話要收280元,上門維修再收600元,隨後她將此事投訴到總公司——Appliance Repair Guys,對方要她簽署不上網寫差評的棄權聲明,才給退款35元。漢密爾頓不同意,堅決上網寫差評投訴。

她說,網絡評論就是給消費者提供發聲的,如果沒有它,誰都可以為所欲為。正因為這樣,人們才寫網絡評論,寫博客評論,這也是人們上社交媒體的原因所在。

有趣的是,Appliance Repair Guys公司其它網評基本都是差評。

加拿大立法落後

美國去年通過《消費者評論公平法》(The Consumer Review Fairness Act)聯邦法案,目的就是為保護消費者網評。美國律師羅伯森(Sarah Robertson)女士說,這條法案就是避免企業隨意起訴如實寫網評的消費者。

CBC調查發現,在網絡評論發帖當事人和帖子涉及企業法律保護方面,加拿大落後其它國家,至今沒有類似法律。這意味著,消費者要麼因差評惹官司上身,要麼企業被不公或不實評論攻擊時沒有任何追索權。

安省雖有個叫《公眾參與保護法案》(Protec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Act)的法案,目的也是避免類似打壓言論自由的行為。但律師格拉頓(Sue Gratton)女士認為,安省需修訂誹謗法,既起到保護企業,又保護寫評論的消費者的作用。#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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