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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擬修訂稅法 紡拓會籲台廠精打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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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05日訊】越南政府擬調高企業營所稅、特別消費稅,並預計2019年起調高加值稅,以降低高額公債。紡拓會表示,在越南設廠的台灣紡織廠務必謹慎細算加稅方案,並注意申報新規定。

紡拓會引述經濟部貿易局的資料,越南財政部今年8月中公佈稅改計畫草案,將修正加值稅(VAT)、特別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天然資源保護稅等稅法,藉此達到「經濟全面調整」以及朝「生產和消費」的方向發展。

其中擬在2019年調漲加值稅,將貨品及勞務適用現行加值稅法10%稅率調高至12%;將適用現行5%稅率的部分貨品及勞務專案(包括清潔水、部分機器設備、醫療儀器及教育器材等),改為適用10%稅率等,並縮小獲准退還貨品採購加值稅的範圍,即對於貨品採購金額達1000萬越盾以上,且須經過銀行轉帳結算者,方准退還採購加值稅及列入企業生產費用(現行規定門檻為2000萬越盾)。

企業營所稅部分,對於外資企業(不論在越南有否設立商業據點)資金進行轉讓者,將以資金轉讓金額課徵1%為企業營所稅,不論企業進行轉讓資金有否獲利或虧損。

特別消費稅部分,將氣泡與無氣泡飲料、運動飲料、增加體力飲料,袋裝咖啡及茶葉增列為適用特別消費稅對象,惟天然蔬果汁及乳品飲料除外。另外越南財政部草擬部分貨品適用特別消費稅如含酒精20度以上酒品等。

紡拓會表示,台灣紡織業在越南設廠非常多,越南的新稅法勢必影響台商獲利,台商務必儘快與會計師洽商細算,並注意越南財政部新公布的加值稅申報新規定,以及加工外銷廠商申報加值稅規定,儘速調整財務結構,以免因為加稅影響營運。(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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