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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庇護政策加深 議會重申地方不配合

新法案禁止執法部門配合聯邦移民局執行《移民法》 並要求定期報告拘押令執行情況

ICE優先抓捕那些危害美國國家和社會治安及邊境安全的移民。 (Scott Olson/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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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週二(10月31日)市議會通過立法,再次強調禁止紐約市警察局(NYPD)和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合作,不過因為紐約市的「庇護城市」政策早已有之,這一立法形式大於實質。只是新的法案中要求執法部門定期通報執行ICE「拘押令」(detainer)的情況,屬於新的要求。

紐約市是「庇護城市」,這裡的地方執法人員可以忽視ICE發出的「拘押令」,根據本地法律的規定釋放被捕的非法移民。這次通過的包括由Rafael L. Espinal, Jr.提出的Int 1568-2017號法案,法案禁止地方執法人員配合聯邦移民局官員在紐約市執行移民法,該法案還要求:聯邦移民官對地方官員要求的每一次申請都要記錄在案,然後匯編成冊,分季度向市議會以匿名形式匯報;這個法案不限制城市和聯邦的合作,只要這種合作不會導致進一步的移民法執法。

「紐約市已經和ICE在他們自己現行的法律下合作了,」這個提案的倡議者、布碌崙民主黨籍市議員埃斯皮納爾(Rafael Espinal)說:「但是任何更廣泛和正式的安排都會侵蝕人們對執法機關和市政機關的公信,也將浪費地方納稅人的錢。」

另外,市議會議長馬麗桃(Melissa Mark-Viverito)也提案要求,緩刑管理局(Department of Probation)和對懲教局(Department of Correction)的要求一樣,不能執行民事案移民「拘押令」(civil immigration detainers),同時,法案要求該局每年須向市議會報告收到的拘押令數量,以及每一條拘押令是否執行了,並回報對方要求的信息及地方的回覆。

根據ICE官網介紹,自今年一月份開始,在ICE抓捕的移民中,有70%是已定罪的移民;在剩下的没有定罪的個人中,大約有70%是被控犯罪或是移民逃犯;或者已經被遞解但是又非法重新入境者。

如本週ICE最新消息,他們在10月26日剛剛抓捕兩名被遣返後又潛入美國的移民罪犯;其中一個是黑幫成員,因長島忽視拘押令而釋放;另一人則曾因性侵被定罪。這顯示出ICE優先逮捕的對象是那些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邊境安全有威脅的外國人。◇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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