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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倒老屋申請數年無果 華人告倒溫哥華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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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21日訊】(記者余天白溫哥華報導)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上周裁決道,溫哥華市府在面對一對夫婦推倒一幢百年老屋的重建開發申請時,雖然已決定拒批申請,但為了逃避拒批後應向對方支付的賠償金而以迂迴和欺瞞手段拖延申請長達數年,最後出台新規剝奪了夫婦倆獲得賠償的權利。法官Catherine Murray判決溫市府如數賠償為該對夫婦造成的經濟損失。

華人吳哲強(Zheqiang Wu,音譯)和曹斌霞(Binxia Cao,音譯)夫婦在2011年以465萬加元購下了地址位於3990 Marguerite Street的溫哥華Shaughnessy區大宅。該住宅建於1913年,室內已被改造為五所公寓。吳曹夫婦計劃將原建築推倒後重建家庭獨立屋,供自己及三個孩子居住。

法庭文件顯示,溫哥華市府在2012年五月便已評估該房產為「B」級歷史建築,即建築需要保護。溫哥華市內法律當時規定,若市府為保留歷史建築而拒批屋主的重建申請,便必須賠償此舉為屋主帶來的潛在房產價值損失。

然而,為吳曹夫婦設計新屋的建築師Loy Leyland於2013年一月向市府遞交重建申請後,溫哥華市府既未同意申請,也未正式拒批申請並支付賠償金,相反卻「走上了一條迂迴的拖延之路」。

為拖延申請,溫哥華市府無視吳曹夫婦堅決不願保留老屋的反復聲明,一再請求其考慮保留該處住宅,還要求其制定保留方案。2013年末,前市府策劃主管Brian Jackson更是要求溫哥華市議會為該房產發出為期120天的遺產建築臨時保護令,讓屋主在此期間內考慮保留房產。

直至120天保護令失效,吳曹夫婦從未改變過拆屋立場,而溫哥華市府也遲遲不做出批准或拒批申請的最終決定,也未告知對方任何申請進展。代表夫婦倆的建築師Leyland於法庭上表示,自己「從未遇到過市府對一個合法申請表現出如此的徹底沉默」。

2014年五月,吳曹夫婦和建築師Leyland在無計可施之下將溫哥華市府告上卑詩法庭。短短一個月之內,溫哥華市議會對該房產所在的First Shaughnessy 社區所有住宅發出為期一年的臨時保護令,期間禁止推倒任何住宅。時隔15個月後,市議會在2015年九月又推出城市新法,將First Shaughnessy地區定為遺產保護區,禁止推倒地區內建於1940前的任何住宅,且市府無需為此賠償地區內屋主。

法官Catherine Murray在判決中表示,市府在明知吳曹夫婦無意保留老屋、但老屋屬歷史遺產應保留的情況下,本應直接拒批申請並支付賠償金,但卻做出一再請求吳曹夫婦保留住宅、發出罕見的120天遺產建築保護令等一系列「令人難以費解」的舉動,遠遠超出了此類申請10-14周的正常處理時間。

「對市府行為唯一合理的結論,就是他們希望拖延申請,直到新法通過、First Shaughnessy被定為一個遺產保護區,從而來逃避本應(向夫婦倆)提供的賠償金。」 Murray明確說道。

她判定,溫哥華市府應賠償吳曹夫婦在此事件中的經濟損失,具體金額有待日後確定。溫哥華市府則對判決表示失望,並表示正在考慮為此案上訴。◇

責任編輯: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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