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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 健康問題或不再成為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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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綜合報導)加拿大移民部長表示,《移民法》中關於接受移民的健康要求相關法律條款已經過時,需要修改。

加拿大國會公民和移民問題常務委員會正在按照省級和特區政府的要求,諮詢民間意見,研究接受移民的健康要求條款。加拿大殘疾人理事會(Council of Canadians with Disabilities)呼籲聯邦政府取消《移民和難民保護法》中的38-1C條款,認為該條款是針對殘疾人的歧視性政策。

按38-1C的規定,如果一個人的健康狀況「可能會導致對健康或社會服務的過度需求」,這人就不符合移民加拿大的條件。目前政府的衡量標準是,健康和社會服務成本每年超過6,655元,就不符合移民條件。

據「赫芬頓郵報」報導,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長胡森(Ahmed Hussen)週三在國會表示,38-1C條款已經過時,與加拿大的價值觀有衝突,需要改變。他並強調相關法律已經40年沒變,需要有一個全面的修改。

在公民和移民問題常務委員會作證的許多團體,希望政府廢除這條款。不過,胡森對於如何修改這法律沒有明確表態,理由是省級及特區政府承擔大部分健康和社會服務開支,需要先聽聽他們的意見。

胡森表示,完全廢除38-1C,或者對某些人群豁免此要求,或者提高對移民財務門檻的要求等,都是可以考慮的做法。

38-1中有三個不接受移民的條款,前兩個分別是: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威脅;可能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第三個(38-1C)「可能會導致對健康或社會服務的過度需求」的條款,包括了一些不適用的情況:已被確定為家庭成員的人;作為難民申請永久居民身分的人;受保護的人;前三類人的配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員。

民間組織認為,38-1C中的規定是基於一種假設,即無論是否有其它技能或素質,殘疾人都會是社會的負擔。#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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