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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禁房東依社區行情漲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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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12日訊】(記者余天白溫哥華編譯報導)為保護省內租客權益,卑詩省府宣布,省租務法內允許房東根據社區行情大漲租金的條款自昨日(1211日)起失效。

在省府先前法規之下,省內房東每年上漲租金的幅度不可超過省府每年規定的上限(2017年租金漲幅上限為3.7%2018年漲幅上限為4%);然而,當房東所在社區的租金水平整體高昂時,房東可將租金以超過省府規定上限的幅度上調,以與社區內其他住房的租金水平相符,上調幅度甚至可高達30%-80%

CBC報導,溫哥華市中心西端(Ross Waring租客Ross Waring與其樓內鄰居便曾受到房東根據該條款提出的漲租要求。「房東威脅我們說要大幅漲房租,有些人的房租最高要漲73%。在這個年代,沒人能負擔得起這樣的(租金上漲)。」Waring說。

再修法補漏洞

卑詩省府此次修改租務法也是第二次彌補租務法漏洞。此前,租務法對年度租金漲幅上限的要求僅限於租約期內,對新租約並無要求。因此,部分房東有意與房客簽訂一年以內合約,以便自己在一年後撰寫新租約時不受漲租限制,隨意上調租金水平。

為彌補該漏洞,省府於今年十月底推出法案,要求省內房東與同一租客簽訂新租約時,租金上調水平不可超過省府規定的年度漲租上限。新法已於1130日正式生效。 ◇

責任編輯: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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