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民間大學生借貸業務為何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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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24日訊】時值年末,大學生因借貸被騙的事件又呈現出高發態勢。連日來不斷有消息稱,「湖北貧困生為母分憂陷入連環貸困局,四千元貸款需還5萬多元」;「廣州女大學生貸款並騙9名同學網貸20萬元」;「40餘大學生提供身分信息幫同學貸款,陷校園貸債務超四百萬」……

關注這類並不陌生的借貸「困局」、「騙局」的人或許還記得,就在今年6月,「中國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現階段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該《通知》還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然而,僅就「湖北貧困生陷入連環貸困局」這一例案件來看,該生是通過宿舍牆上的「一張針對學生的貸款廣告」而找到貸款公司的。我們不禁要問,這家公司是否經過了監管部門的批准?如果未經批准,它的廣告是如何光明正大的貼在宿舍樓裡的?如果已經批准,那麼誰又該為這起「貸款到手只有4000元,此後被迫簽了5萬多元的欠款合同」的騙局負責?要知道,「此事經報道後,武漢警方高度重視,……要求嚴肅查處」;並「將涉事貸款公司的數十名工作人員帶走調查」。

面對著這起顯而易見的信貸詐騙案件,我們只想知道,如今人員被帶走調查的貸款公司當初是如何被監管部門批准的?無獨有偶,在上述「廣州女大學生貸款並騙9名同學網貸20萬元」的案件中,被騙的同學都是通過手機APP貸款軟件成功拿到錢的。如此,這個公然與「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這項規定叫板的網貸公司,若真是在正規部門合法註冊、登記過,又為何敢這般頂風作案?

或許有人要拿「不法分子」說事,然而僅就「校園貸」高發的頻次及所帶來的惡劣影響而言,暗藏隱患的各類「民間大學生個貸業務」又為何會在中國屢禁不止呢?如今,網上有政府安插的網警,社會各個角落都不乏警力,外加「朝陽大媽」四處盯梢。按照這樣的「監督」力量來搜尋,騙子早就該無所遁形,並連同他們的老巢都連根拔起才對。但在現實中,我們仍發現,各類騙子非但沒減少,反而能順利的通過審查、成立公司,公然組團詐騙。

上述被騙的湖北貧困生還說道,「以為(這家公司的貸款業務)像助學貸款一樣正規」。正當我們想要嗔怪這位學生的單純、無知、毫無防範意識時,不禁又會想起上面三部門聯合下發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到,「要求切實加強大學生教育管理」。這第一點就指出,要「加強引導」——學校應向每一名學生發放校園貸風險告知書並簽字確認,每學期至少集中開展一次校園貸專項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典型案例通報警示教育。而第二點也指出,要建立排查整治機制——未經校方批准,嚴禁任何人、任何組織在校園內進行各種校園貸業務宣傳和推介,及時清除各類借貸小廣告。

既然這樣的公文已下發了半年,而實際上,早在去年4月,教育部和銀監會就已聯合發布過《關於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那麼如今,為何湖北這位大學生仍會因為看到廣告而極為便利的接觸到這類非法的借貸公司呢?到底是該生所在的大學沒把上級的公文、政令當回事,還是這名學生沒把學校的教育、警示當回事?無論如何都足以看出,大學對學生們的保護工作還做的遠遠不夠。

包括不少大學的校園網站上公開泄露個人信息,以及在校人員勾結不法分子、主動販賣學生信息,包括上述40餘大學生竟會毫不設防的提供自己的身分信息,都跟當下中國各類高校對學生提供的隱私保護以及開展的相關教育不夠有關。

大學漠視學生的安全,放眼整個社會,各類行政、監管部門不也在漠視、無視民眾的信息以及財產安全嗎?「放貸」其實不過只是一種。相比傳銷、電信詐騙等更不易讓人察覺、更為隱晦的騙局,如今,各種形式的貸款業務則是穿著「金融服務」、「消費信貸」等冠冕堂皇的外衣,大大方方的將黑手伸向民眾,進行搶劫、行騙。

那句「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之所以對騙子等非法公司根本不起作用,也正是因為中國的不法之徒其實早已看清監管部門的批准也只是明碼標價的商品這一現實。既然「批准」能用錢買,出了事也能用錢來賄賂、了結,那麼,對騙子來說,如今的當務之急,也就只剩下甩開膀子、不顧一切的騙錢了。

可見,中共這個獨裁政府所仰賴、包庇的「錢權交易」早已無所不及。對其來說,只要有利可圖,協助騙子、惡徒也在所不惜。

責任編輯: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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