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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態補習班課營業稅 台財長:延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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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財政部原定明(2018)年1月1日起,未立案及公司型態的補習班,所收取的補習費皆須課徵5%的營業稅並開立發票。不過財政部長許虞哲27日表示,因業者反彈聲浪大,故公司型態的補習班課營業稅將延後實施。 許虞哲指出,業者質疑同樣經營補習班,為何公司型態補習班要課徵營業稅,個人名義成立的立案補習班卻免徵,此舉會造成不公平競爭。因相關意見很多,財政部因此重新檢討,已去函主管機關教育部,待教育部評估後,再決定處理方式。

財政部原定於元旦起,未立案及公司型態的補習班,所收取的補習費皆須課徵營業稅。但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由於業者反彈聲浪大,將延後實施。圖為許虞哲資料照。
財政部原定於元旦起,未立案及公司型態的補習班,所收取的補習費皆須課徵營業稅。但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由於業者反彈聲浪大,將延後實施。圖為許虞哲資料照。(陳柏州)

如此一來,該政策確定來不及在明年元旦實施,實際施行日期仍待評估。因此,明年元旦要課徵營業稅的補習班,只剩下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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