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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環評法第28條 環團質疑護航六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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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立委劉建國、多個環團6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公聽會與記者會。環團質疑,《環評法》修法草案第28條是護航六輕產業擴張條款,且質疑六輕的環評量已超過環評結論的核定總量,環保署應釐清爭議並刪除《環評法》第28條新增法條。環保署綜合計畫處長劉宗勇表示,草案仍在盤點各界意見,還沒定案。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召集人陳椒華指出,新增《環評法》第28條可說是護航六輕擴廠的法條,因為只要產能增加、環評汙染總量未增加(但實際汙染量增加),就可用簡易的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有利六輕切割環評送審。六輕未通過環評的4.6、4.8及4.9,很可能快速審查通過。

環團質疑,六輕2011年申報的汙染排放環評量,懸浮微粒、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有機揮發物等,每年加總環評核定量分別高達8,124噸/年、3萬462噸/年、3萬5,961噸/年及1萬1,090噸/年,已分別超過六輕環評結論限制總量的2.43倍、1.43倍、1.83倍及2.57倍,違反環評結論。陳椒華說,環評是汙染產業擴張主要源頭,源頭法律沒訂好,台灣的汙染產業還是會一直擴張。

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理事長林富源指出,高汙染、高耗能產業在台灣不當開發已經非常嚴重。《環評法》第28條內容,只要變更對照表就可通過,空汙絕對不會降低還會更大。空汙紫爆來源是就算廠商有設備,但廠商願不願意開啟設備、保養設備,這才是大問題。如果只是引進新設備,官方沒有後續強力監督與裁罰,設備沒有真正運作,漏洞會很大。◇

責任編輯: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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