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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箱」商品 自3/1起實施強制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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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曾漢東台灣宜蘭報導)國民休閒旅遊風行,旅行箱商品儼然成為外出旅遊的好夥伴,其使用與購置亦逐漸受到重視。為保護消費者權益,避免旅遊途中因旅行箱損壞而破壞旅遊興致,自106年3月1日起「旅行箱」將列為應施檢驗商品。

檢驗方法依據CNS 15331「袋、包及箱產品評估準則」國家標準,主要規範產品性能:包括「落下試驗」、「裝載試驗」、「伸縮拉桿功能試驗」、「行走試驗」、「耐寒及耐熱試驗」之物性檢測,與材料品質:包括「8種可遷移元素含量」、「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含量」、「16種多環芳香烴化合物(PAHs)含量」之化性檢測,以提升國人旅遊攜帶行李的便利性與安全性。

商品檢驗標識-R字軌。(標檢局基隆分局提供)
商品檢驗標識-R字軌。(標檢局基隆分局提供)
商品檢驗標識-T字軌。(標檢局基隆分局提供)
商品檢驗標識-T字軌。(標檢局基隆分局提供)

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提醒消費者,於選購及使用「旅行箱」商品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鼓勵民眾自106年3月1日起,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R字軌或T字軌)之旅行箱商品。
二、選購中文標示資訊清楚、詳細之旅行箱,請勿選購來路不明、標示不清的產品。
三、選購時應檢查箱體外觀完好無刺鼻異味,及檢查拉鏈是否紮實、順暢,扣子的材質是否堅固。
四、宜多測試旅行箱拉桿接合處的靈敏度與流暢度,選擇拉展及縮合都順暢,拉、握均順手的拉桿。
五、選購及使用時亦應注意旅行箱輪子的流暢度與噪音量。

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強調,旅行箱將於106年3月1日列為應施檢驗商品,於實施日起,廠商應完成「旅行箱」之檢驗程序及標示商品檢驗標識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並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

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提醒,消費者對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了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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