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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八成租房者無安全感 擔憂被房東趕走

澳洲許多租客並不瞭解自己作為租客在法律上擁有的一些權利。 (Photo by Brendon Thorne/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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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平雅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隨著悉尼、墨爾本近年連續登上全球最貴房價榜前十名,使得置業成為很多澳洲人越來越難以實現的夢想。日前,一項最新的全國調查顯示,大多數房客都生活在對未來的不確定性與怕被房東趕走的憂慮中。

據每日電訊報報導,澳洲超過十分之八的房客沒有簽定期租約或者租約短於12個月,然而卻有超過60%的房客表示,他們不願要求房東進行維修,因為擔心被趕走或漲租金。

全國租房者組織協會的發言人卡徹爾(Ned Cutcher)說:「令人擔憂的是,我們發現即使在租房是市場上很有經驗的租房者,在遇到問題時也很少投訴,這說明在房客們中有著根深蒂固的恐懼文化。」

「當考慮到全澳長期租客在不斷上升時,這個問題應該給予更多的關注。」他說。

這一對一千多名房客進行的調查,是由租房者組織、消費者團體選擇(Choice)及全國庇護所協會(National Shelter)聯合發起的。三個團體還共同呼籲政府優先解決房屋租賃的保障與質量問題,以及住房可負擔性問題。

許多租戶仍不知道法律上明文規定的權利,以及他們有將未解決的爭端提交新州民事和行政仲裁法庭的選擇權。

根據新州租客權利規定,房東必須提供處「合理的」清潔,並適合居住的房屋;他們還必須根據房屋的年齡和所得的租金,給房屋提供「合理的」維修。根據租約的性質,搬出通知必須在30至90天前提供。

據新州公平交易廳規定,如果一個物業被自然災害毀壞或完全或部份不適宜居住,終止通知可立即生效。但是,如果沒有新州民事和行政仲裁法庭命令,租戶不得被要求搬離。

該研究還發現,在競爭激烈的租賃市場中,感知上歧視是普遍存在的。將近四分之一的潛在租戶表示,他們認為自己由於養寵物,而未能租到某套房子,而領取政府福利金、年齡超過35歲、或有幼小的孩子也被看成是租房的不利條件。

租客租房後的五大倒楣事:1. 害蟲(蟑螂、老鼠、飛蛾等)占 27%;2. 頑固的黴菌占 25%;3. 無法關閉的門窗占24%;4. 油漆剝落/瓷磚破碎占22%;5. 滲漏/淹水占 21%。

租房遭到歧視:1. 養寵物占23%;2. 領取政府福利占17%;3. 太年輕占14%;4. 家有幼童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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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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