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泛民憂撐警集會激化對立

指警隊違政治中立 反對設辱警或侮辱公職人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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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李逸香港報導)前晚超過3萬警員集會聲援日前被判入獄的七警,期間台上嘉賓爆粗口令台下起哄,又自比被納粹迫害的猶太人,引起各界關注。民主派政黨議員擔憂激化警民對立,破壞港人對警務人員的信任。以色列駐港領事館也批評相關言論不恰當。

前晚七時,警察隊員佐級協會、警務督察協會、警務處警司協會及海外警務督察協會,在旺角界限街警察體育遊樂會舉辦特別代表大會,聲稱商討對七警的支援方案。會上自稱警員的陳先生指警員執勤時遭人辱罵沒有尊嚴,大爆粗口,並指警員如同被納粹迫害的猶太人。昨日以色列領事館回應指,相關言論不恰當,感到遺憾(inappropriate and regretful),認為不應該對猶太人的種族清洗再作任何比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留意前晚警察集會上,有代表促請行政長官訂立辱警罪或侮辱公職人員罪。他不同意該建議,直指訂立有關法例只會激化警民對立,不能在本質上解決問題,「現在社會非常分化,警民的關係非常緊張,立法我會怕進一步激發警民的衝突。」他解釋,公職人員的涵蓋範圍太廣,從行政長官、立法會議員、區議員以至各級公務員都屬於公職人員之列,如果市民向公職人員粗言相向便等同觸犯法例,日後官民衝突只會無日無之。

籲警隊高層認清問題根源

林卓廷希望警隊高層認清問題根源,在於市民對梁振英政府的不滿和不信任,折射到前線的執法人員。個別警務人員操守受到公眾詬病,警方處理對警務人員的投訴時,亦令到公眾質疑當中有雙重標準。再加上制度上的缺陷,例如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難以制衡違法的警務人員,亦令警方的公眾形象跌至谷底。

林卓廷以自己曾經作為執法者的經歷,提醒警隊領導者要時刻依法行事,保持專業和以冷靜態度應對詰難。「如果有任何警隊內部的人士,做了違規違法的事,他應該一視同仁不偏不倚去執法,不應像現在警務處處長,純粹支持自己的同袍,但沒有警惕到同袍做的違法的事。」

公民黨則發聲明表示關注。指該集會向公眾發放了一個非常危險的訊息:「執法人員以集會方式表達了對法庭判決結果的不滿,破壞了香港市民長期相信警務人員『公正執法』、『政治中立』的專業形象,顯示了執法人員對法治的不理解及不尊重。」公民黨憂慮,前晚的集會將警察過去四十多年所努力建立的公平公正形象徹底破壞,警民關係將更惡劣,社會將更加撕裂。

 撐警活動無申請遭質疑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區諾軒質疑當晚集會,主辦團體沒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他指,根據香港法例第 245 章《公安條例》,出席人數超過500人而在私人處所舉行的公眾集會,需要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他認為,警務署署長盧偉聰應該交代,有沒有收到主辦團體申請,若沒有於7天內申請,處長有否酌情批准。

區諾軒批評撐警活動沒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已非首次。如數天前遊行往禮賓府的遊行,「警方表示,集會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屬非法集會,基於集會和平進行,所以不予驅散。」他質疑:「若果警方集會遊行不用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那民間團體日後遊行也會不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對於有警員於集會大爆粗口,區諾軒相信警員已經進入失範(Anomie)狀態,不過這更證明不應設立辱警罪,因為警員當晚的行為集會本身已經構成辱警。縱容警隊越軌的梁振英,認為警隊沒有做錯的曾偉雄對警隊淪落如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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