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被告不滿司法制度 20年後殺主審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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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泓博報導)1月26日,廣西陸川縣一名退休法官被捅傷致死。

1月26日,廣西陸川已退休的法庭副庭長傅明生在自家住所被一男子持刀刺死。據陸媒報導,疑凶是1994年由死者出任審判長的離婚案被告龍建才,其因被陸川縣法院沙坡鎮法庭判離婚,一直對時任審判長傅明生懷恨在心。作案前曾多次到傅住所一帶察看,到案發當日,趁機入屋,用隨身攜帶尖刀把他殺害。

退休法官被殺再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有網民說:「法官必須秉公執法,才能避免悲劇。」

也有網民說:「恐怕沒有這麼簡單吧?要知道這是22年前的案件,這個仇記了22年,這是受了多大的委屈才會有如此極端的舉動呀?」

湖北省武漢市退休法官潘仁強指出,離婚訴訟屬於民事案件,當局很少會介入。雖然傅明生遭人尋仇,可能是極個別事件,但也反映部分老百姓,對現行司法制度的不滿。「共產黨的法治,它的字裡行間是治人民的,不是強調公平公正的。」分權監督,相互制衡,這才行呀。

廣東維權律師隋牧青認為,這次疑凶採取極端手段對付法官和政治環境有關。這是長期缺乏自由、缺乏公正的政治環境當中產生的副作用造成的。

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李天笑曾就法官被殺問題分析認為,中共已徹底喪失了民眾的信任,公檢法是惡棍當道的地方,不存在公平正義。當一個社會的公平和正義蕩然無存時,民眾就把殺官等同於呼喚公平與正義。

這不是大陸第一起法官被殺事件。

2006年1月6日,甘肅民樂縣錢文昭因法院判決不公,身綁炸藥闖入縣法院引爆,導致5死22傷。

2006年4月5日,四川廣元殘疾人士夏玉開在中級法院引爆炸藥,與一名法官同歸於盡。

2009年10月14日,貴州遵義市一名持刀者在中級法院殺死一名法警,刺傷3人。

2010年6月1日,湖南永州郵政儲蓄支行守護押運隊隊長朱軍用衝鋒槍掃射法庭,當場造成3名法官死亡、3名法官受傷。朱軍與前妻離婚為財產分割鬧上法庭,認為法院判決不公。

2015年9月9日,湖北十堰中級法院四名法官被捅傷。

2016年2月26日,北京昌平法官馬彩雲中槍身亡。#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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