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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查獲共諜 民進黨立委:修法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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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 徐乃義台灣連線報導)曾任前副總統呂秀蓮隨扈的國安局特勤中心警安組少校王鴻儒,退伍後到中國經商,疑似被中共吸收為共諜,桃園地檢署近日依違反《國安法》聲請羈押獲准。對此,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表示,檢調偵辦過程並未發現現役人員涉案,國軍會做好宣導工作,「中共滲透無所不用其極,國防部一定會作好防護措施」。

檢方調查發現,王鴻儒退伍後到大陸經商,於2009(民國98)年間被天津市國安局人員吸收,並提供高額工作費誘使王與台商何志強返台為中共情報機構發展組織。檢調於2010年間破獲何志強案後就已掌握王鴻儒,但因何志強是未遂犯,因此按兵不動,持續監控,直到最近才收網。

中共盼提供藏獨、法輪功情資

王鴻儒在檢調偵訊中承認,中共情報單位曾主動接觸,希望他協助提供包括「藏獨、法輪功情資」、台灣「祕密外交」、國安局海外及中國布建人員名單及國安局通訊衛星路由等機密,他只找了昔日曾姓同袍出來求助,對方拒絕後就沒再找過別人。由於仍有部分關係人和事證待查,檢方以有串證之虞聲押獲准。

呂秀蓮辦公室回應表示,王鴻儒是由國安局安排擔任隨扈,任職僅1年左右,2003年便已退伍,十幾年來雙方沒有互動,呂秀蓮根本想不起來王的長相,因此她認為此事與她無關,也呼籲國安單位加強人員安全查核,全民保密防諜。

刑度輕  立委:難有效嚇阻

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召開記者會表示,現行《國安法》規定,共諜最高刑度僅為5年,但2010年何志強共諜案判刑1年2個月、2014年錢經國案判10個月、2016年鎮小江案判4年,都是輕判了事,無法達到有效嚇阻。

陳其邁也質疑,近15年來的共諜案,60件中僅有6件發生在非軍事機關,其餘九成在軍事機關,但非軍事機關的比例真的這麼低嗎?而這些非軍事機關的案例中,包括總統府、調查局、警察大學、陸生周泓旭事件,甚至連廣播電台都曾出現共諜,顯示我國遭中共滲透的情況嚴重。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說,立院去年初審通過《國安法》修法,未來替中共進行共諜行為,將處3年到10年有期徒刑,刺探、搜集或洩露交付公務祕密的刑度也提高1年至7年,盼這會期盡速協商、三讀通過。陳其邁則補充,若公務員洩密給中共,經判刑確定,退休俸將應比例減少,若遭判7年以上,將剝奪全數退休俸,3年至7年將減少50%。但他認為,刑度或退休俸剝奪應要再加重,才符合比例原則。◇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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