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17日訊】(記者余天白溫哥華編譯報導)負責住房事宜的卑詩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此前承諾,會努力在五月省選前彌補與租金漲幅相關法規的漏洞。然而高利民在星期三表示,省府還未找到合理解決這一問題的辦法。
根據卑詩租務法例(Residential Tenancy Act),房東在租約期間每年只能提高一次租金,且漲幅不可超過一定百分比。這一數值由省府規定,每年有細微變動,如2017年租金漲幅不可超過3.7%。
然而,該租務法並未限制租約到期後,房東撰寫新合同時上漲租金的幅度。這一點被一些房東視為可鑽的漏洞。部分房東將租約期限設為一年,並在合同中規定房客必須在租約到期後搬離住所。
由於大溫地區租房不易,許多租客不得不同意簽訂該類租約。而當租約到期後,房客就面臨著或被掃地出門,或與房東簽訂不受租金漲幅限制的新合約的兩難抉擇。據先前報導,曾有房東在新租約中將租金提高三成之多。
據環球郵報報導,廳長高利民表示,省府工作人員自去年秋季開始研究該問題,但至今尚未找到既能填補漏洞、又不違反憲法的解決辦法。他指出,問題的難點在於房客自願簽署租賃合同,即自願同意合同中的所有規定。
省新民主黨議員Spencer Chandra Herbert則表示,解決該漏洞的方法其實並不複雜:「可以簡單地在法律中加上一條,就是如果某人使用定期租約,而該定期租約被更新了,那麼(更新後合約)租金上漲程度必須只能是每年規定的租金漲幅。」
當下,卑詩省租房人口數已超過52萬,溫哥華市居民更有超過半數選擇租房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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