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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最高法庭裁定:家庭團聚收入門檻合法但需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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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英國記者站報導)近日,英國最高法庭經過長達一年的考慮終於作出裁決,認為2012年起開始實施的非歐盟移民家庭赴英團聚每年收入不少於1.86萬鎊的規定合法,沒有侵犯人權。但是法庭認為相關規定不符合兒童的利益。

最高法庭的七位法官認為,內政部關於非歐盟人進入英國團聚的最低收入要求「從原則上說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法官批評圍繞這個限制的一些規定不合理,需要修正。

首先,法官認為現有的規定「沒有充分考慮」2009年通過的《邊境、公民身分與移民法案》中內政大臣應該在作出可能會影響到兒童的決定時需要保護以及提升兒童福利的要求,因此是不合法的。

其次,法庭認為在計算收入的時候,根據歐盟人權公約第八條款有關私人和家庭生活權利的規定,應該「修正規定以允許把其它資金來源考慮進去」。比如,一些非歐盟申請者本人擁有的學歷比他們的英國配偶還高,他們如果在英國工作獲得的薪水甚至可能超過英國配偶,而內政部審理團聚申請的時候沒有把非歐盟配偶本人的收入能力考慮進去。而且,申請配偶來英團聚的英國公民或者難民的收入計算方法苛刻,只承認正式固定工作的收入,其它來源的收入,比如兼職工作或者自由職業的收入、家人的資助都不計算在內。

BBC的分析認為,這個裁決結果意味著,在涉及到兒童的申請中,內政部需要仔細考慮以確保兒童的權利不受到影響,在計算收入的時候,還需要考慮到其它資產,比如房產、收入、家庭成員的資助等。也就是說,裁決結果對於一些家庭將是有利的,但是對於那些來自亞洲相對貧窮國家的配偶,要想進入英國仍然很難。

控辯雙方都宣告勝利

最高法庭公布裁決結果後,內政部以及代表移民的機構都認為自己在這場官司中獲勝了。

移民福利聯合委員會(Joint Council for the Welfare of Immigrants)的行政主管塞拉•格蘭特(Saira Grant)表示,移民家庭這場官司中獲得「顯著的勝利」。她說:「這個裁決對於家庭來說是真正的勝利,尤其是有兒童的家庭。五年以來,我們一直在和受到影響的家庭合作,一直在努力的說服政府放棄2012年開始的家庭移民規定,因為它們使家庭分隔兩地、使兒童受害。最高法庭現在宣布了,情況確實是這樣。這些規定是不合法的,因為它們沒有最好的保護兒童的利益。」

格蘭特還表示,法庭在擔保人個人收入的問題上,裁決也有利於移民家庭。她說:「只有擔保人個人的財政才能被計入1.86萬鎊這個門檻,這一嚴格的要求也受到質疑。最高法庭表示,當一個人的家庭生活權利可能被侵犯的時候,其它的資金來源也應該被考慮進去。」

內政部的發言人說:「法庭支持我們確定移民家庭團聚的收入門檻,以防止移民家庭給納稅人造成負擔並且確保他們能夠融入我們的社會。這對於建立一個符合國家利益的移民制度非常重要。現有的規定仍然有效。但是,對於收入沒有達到門檻的特殊案例,尤其是涉及到兒童的特殊案例,我們正在認真的思考法庭所說的話。」

代表移民的律師也證實了內政部的觀點。律師Lisa Parsons表示:「這個決定意味著,從長遠來看,仍然會有非英國的配偶得不到許可來英與他們的配偶團聚。」

2012年之前,當非歐盟的移民想要申請來英國與已經在英居住的配偶團聚的時候,要求相對簡單,只要移民可以證明自己不會使用英國的公共資源,他們本人或者全家能夠自己養活自己就可以了。

但是,內政部後來發現,這樣的規定有漏洞,因為許多移民配偶來英後開始領取福利。於是從2012年起(現任英國首相特里莎•梅是當時的內政大臣)規定,非歐盟移民要想來英國,他們已經在英國的配偶(英國公民或者在英國獲得難民身分的人)需要年收入至少達到1.86萬鎊,而且是在遞交申請前至少保持整個收入水平半年的時間。

如果需要帶著一名兒童來英國,在英國的配偶的年收入不得低於2.24萬鎊,此後每增加一名兒童,收入要求就提高2,400鎊。而且在獲得配偶團聚(family of a settled person)簽證後,移民通常不可以領取英國政府的福利或者其它公共資金。

2013年,兩名英國人以及一名難民向英國的高等法庭提出最低收入門檻的規定具有歧視性,侵犯了他們的家庭生活權這一基本人權。2014年,上訴法庭裁定英國政府勝訴,官司進一步打到了英國的最高法院。

電腦媽咪的悲哀

Bath的一名男子娶了一位中國太太,但是由於他的收入沒有達到要求,妻子一直不能來英國與他和兩個兒子團聚。在一年多的時間裡,他們只能通過Skype進行視頻聊天,孩子們稱媽媽是「電腦媽咪」。

43歲的Andy Russell在華工作期間結識了日後的妻子Molly。他們結婚後有了兩個兒子。2012年大兒子到了上學的年齡,他們決定搬回英國居住。同一年,英國開始了對非歐盟配偶團聚的收入要求,結果Molly不得不返回中國,申請簽證。

而丈夫安迪必須要找到一分工作,達到最低收入要求,但是他需要一邊找工作,一邊照顧兩個孩子,談何容易。2013年Molly 終於拿到了配偶團聚簽證。

回憶那段分離的時光,安迪說當時大兒子五歲,小兒子三歲,他們只能通過電腦看到媽媽,小兒子甚至叫媽媽「電腦媽咪」。而且分離的這段時間裡,孩子們不會說漢語,喪失了與媽媽交流的能力,因為Molly 的英語不太好。

安迪說:「這讓我的心都碎了。他們(政府)應該應對移民問題,但不是以真實而且誠實的家庭為代價處理這個問題。這簡直是醜聞。」

英格蘭兒童專員估計,由於收入門檻的限制,至少有1.5萬名兒童不能與父親或者母親在一起,只能通過視頻連線看到他們。

曲線救國

英國政府設定的收入要求不適用於歐盟公民,所以一些英國人想出了曲線救國的辦法。他們先進入到歐洲經濟區國家,在那裡工作三個月之後,就可以通過歐盟的法律合法的讓非歐盟配偶進入英國。

這個辦法的正式名字是Surinder Singh渠道,一名英國人搬到法國居住,然後在那裡工作至少三個月,他就可以行使自己作為歐盟公民的權利,將非歐盟配偶或者親屬接到歐盟。這個情況下,歐盟公民的權利會超越作為英國公民享有的權利,也就不用受到英國收入門檻的限制了。

這個法律漏洞已經被不少人知曉。據報導,在英國居住的法國人或者德國人也會利用這個法律將他們的印度或者美國配偶或者親屬接到英國。每年有大約兩萬非歐盟配偶或者親屬因此得以進入英國。

2012年7月,英國緊縮非歐盟移民父母在英國定居的規定後,不少人開始利用這個渠道把自己的父母接到英國。這其實也是現在唯一行得通的渠道,但是英國脫離歐盟之後,它也將會被堵死了。◇

責任編輯: 李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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