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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燈泡藏觸電危機 21件4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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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20日訊】消基會、標檢局合作查核,抽驗21件市售LED燈泡,有4件可能觸電,當中並有2件在「重要零組件比對」檢測上涉及變更設計,這2件不只要下架停售,最高可罰新台幣250萬元。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安全點了沒?4件LED燈有觸電風險」記者會。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說,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檢局3月間針對市售「LED燈泡」主動進行查核,共計在賣場購得21件產品,進行7項「品質項目」檢測、「重要零組件比對」,以及「標示查核」(含「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

以上7項品質檢測,消基會指出,其中的「絕緣電阻及耐電壓」不合格可能會觸電,計有4件不符合,分別是編號4的三頡SUN JAKE的LED燈泡、編號7的H-T-T雄光照明的LED燈泡、編號16的英貝爾的LED超高亮度廣角球泡,以及編號18的HARK的三色溫球泡燈。

而「品質項目」計有5件不合格,除以上4件可能會觸電,另1件沒有觸電問題,但是有「電磁干擾」、「發光效率(lm/W)」及「演色性指數」不合格問題。其中的演色性指數要75以上,愈高愈接太陽光自然色。

消基會指出,以上5件品質不合格的產品,編號4、7、17號,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商品驗證登錄,並依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因為有的廠商想再上市,要改正後再申請驗證登錄。

消基會還公布,以上品質不合格,並會觸電的4件當中,編號16、18這2件還涉及「重要零組件比對」不合格(共10件),其中有5件甚至進行基本設計變更,違規情節更重大,而編號16、18會觸電的2件,也在其中,因此將直接開罰,可處新台幣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另3件單純變更設計,則處20萬元以下、2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5件「重要零組件比對」不合格產品,因為沒有主動涉及變更設計,有3件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規定,通知業者申請核准或系列型號,違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未直接開罰;另2件同時涉及品質項目不合格,已另做處理。

此外,中文標示8件不合格,4件限期改正,4件已在前述處理說明中。商品檢驗標識則全數合格。(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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