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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公寓樓電梯維修 94歲殘疾老奶奶感覺被「軟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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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雪多倫多編譯報導)公寓樓業主與租客之間總會發生一些摩擦。在安省,雙方最好需了解清楚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日前多倫多的一名94歲的殘疾老奶奶稱,她計劃將管理她公寓樓的公司,告上安省人權法庭,因為在該大樓的電梯維修期間,她像被「軟禁」,她提出暫時在外租房,但該公司拒絕支付其租金。

泰勒(Mary Taylor)患有 脊柱狹窄症,出行靠步行器,不能爬樓梯。她住在Eglinton Ave E.和Bayview Ave大道路口附近的公寓樓已有40多年。

泰勒稱,從本週一開始,她不能再呆在她12樓的公寓裡,因為在接下來的四週,因大樓的電梯維修,它們每天只開放幾個小時 ,上午從8點開放到9點,下午從2點至5點,週末稍長些。這樣一來,她如果上午9點下樓,就得在外面呆到下午才能回去。出門自由受到限制,她覺得像是被「軟禁」。於是她打算去其它地方租住一段時間,等電梯維修好後,再回來。

在慈善組織「住房平等權利中心」(CERA)的幫助下,泰勒給大樓物業管理公司Colonia Treuhand Group(CTG)寫了一封信,要求他們支付在電梯維修期間,她在別處租房住的租金。

本以為CTG能分攤部分租金泰勒就很滿足了,沒想泰勒提出的要求被CTG一口回絕。該公司還回了一封律師函,稱泰勒的要求簡直就是想「搶錢」。還說,在電梯維修期間,並非僅泰勒,每個住戶都會面臨同樣的一些問題。

CERA對GTG的拒絕表示驚訝

CERA對CTG的做法感到驚訝,它說,沒有多少人知道,安省人權法規也涵蓋住房問題。因泰勒是殘疾人,在這種情況下,業主必須滿足其需要,解決其住宿問題。除非CTG能證明自己確實有困難,比如租金太高它們根本負擔不起,或者是這一的做法會影響到其他租客的健康和安全,否則,它們就必須滿足泰勒提出的要求。

CERA鼓勵泰勒將這個問題提交人權法庭,泰勒表示正打算這麼做。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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