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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員工引糾紛 大湖農會大樓遭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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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12日訊】苗栗縣大湖地區農會去年解聘一名張姓員工,當事人打官司勝訴,判決農會應予復職並補發薪資,但農會至今未執行,張男今天以債權人名義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查封農會大樓。

打響苗栗草莓知名度的大湖地區農會,近年人事風波不斷,近期農會選舉甫落幕,農會大樓今天卻破天荒遭債權人會同法院執行處人員到場張貼公告,查封農會本部大樓;總幹事徐欽志表示,「這是過去選舉恩怨的餘波盪漾」。

曾任大湖地區農會會務股主任、新開分部主任的張炫鐘,去年7月遭農會以違反勞工工作條例為由解聘,張男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農會應予復職並補發停職期間薪資約新台幣40餘萬元,因農會遲未依判決執行,張男一氣之下以債權人名義申請強制執行,查封農會辦公大樓。

張炫鐘說,他在農會服務近30年,曾獲農會模範勞工,卻被以子虛烏有罪名無預警解聘,經法院判決後隨即提出復職申請,農會卻一再拖延不執行,若所有企業都這樣對待勞工,「勞工權益何在?簡直欺人太甚」,今天主張查封動作是要凸顯問題,希望雇主能依法行政。

農會總幹事徐欽志指出,張炫鐘在職期間因侮蔑上司、涉嫌收受廠商佣金、逾越權責代行理事長職務批公文,去年6月底人評會決議自7月1日起解除雇傭關係,後來判決結果出爐,今年3月初接獲張男存證信函要求復職,但當時因農會選舉尚未底定,他也無法履行總幹事人事權。

徐欽志表示,法院僅判決應補發「停職日起至復職日止」之薪資,未載明確切金額,因人評會4月初仍維持張員解聘決議,雙方對於「復職日」日期認定不一,支付金額「不是付不起,只是有待釐清」。

徐欽志說,接下來會提出事證,委託律師釐清「該付多少就會付多少」,尊重法律判決的同時,爭取農會該有權益;他也強調,農會大樓市值至少2億元,營運不會有問題。

地方人士感慨,上一屆農會理事長吳東衡與總幹事徐欽志理念不合,引發派系鬥爭,為了一樁解聘案,人事內鬥再次浮上檯面。

(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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