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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涉洩密官司批檢方 北檢重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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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18日訊】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案,出庭時提到「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被起訴,公理何在?」等;台北地檢署今天說,馬英九當總統時,始終未曾對「關說」立法科刑。

北檢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關於外界指教北檢讓馬英九在機關過道享特權發表聲明,並稱檢察官起訴「羅織構陷、入人於罪」,跟「電視名嘴或網路鄉民一樣」、「以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情況,北檢秉於法庭論辯,素不與被告於庭外為無謂爭論。

不過,馬英九在北檢內的發言指摘,為正視聽,因此提出以下幾點嚴正聲明。

北檢表示,馬英九抨擊「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被起訴,公理何在?」等事,不過,關說司法者之所以沒事,乃因為刑法沒有處罰關說者的規定。

北檢指出,馬英九於案發前後擔任總統8年,又擔任國內最大黨黨主席6年半餘,始終未曾對之立法科刑,尤其在本案發生後,馬英九亦未對關說司法者提案立法處罰,此又係誰之過歟?豈能藉此指摘檢察官?

此外,馬英九以「十七問」質疑檢察官,其應如何處理本案始為「合法、適當」?然而,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及總統各職近20年,依其法學專長及行政經歷,對嚴守「依法行政」的分際、職權究應如何「合法、適當」行使,理應知之甚詳,何有反問檢察官之理?馬英九之質疑亦屬無據。

北檢呼籲,本案訴訟攻防宜回歸理性及證據討論,勿以民粹性或政治性言語誤導視聽,是所至盼。(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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