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殺人滅口 小差吏得善報當大官

選編:金風

利民珍事。(小玉/大紀元)

font print 人氣: 101
【字號】    
   標籤: tags:

古代宋金對峙時期的金朝,也有很多好官。

金朝的高昌福,在天會十一年擔任「元帥府」令史(職務名)的小差吏。

皇統初年,元帥府治理汴京,發現可疑的人就抓,一律當作宋朝的間諜處死。高昌福審問查明實情,釋放了很多無辜的人。

許州的官吏韓常(人名)執法很嚴,喜好殺人,派人押送囚犯到汴京。有的囚犯在路上逃走。監管的小吏害怕因丟失囚犯而獲罪,打算把剩下的、沒有逃走的囚犯全部殺掉滅口,來掩蓋有人逃走的事實。

高昌福察覺了監官的小吏的意圖,阻止了對囚犯滅口的陰謀,使十分之七、八的囚犯倖免於被殺害。於是,其他小吏怨恨高昌福,打算陷害他。

當時正要開戰,梁、楚地區夜間多有陰雨,元帥府挑選人去偵察宋朝軍隊的動靜。其他小吏就慫恿派高昌福去偵察,想叫高昌福去送死。高昌福卻因德政善行得到上天的護佑,盡得敵軍虛實,平安返回報告給元帥府。

高昌福因禍得福,在金朝凱旋班師後,當上了軍官,在天德年間,當上了兵部員外郎。

金世宗即位後,高昌福上書進言,皇上再三批閱了高昌福的上書,對近臣說:「內外官吏都上書言事,就可以知道人材的優劣了。不然,朕從哪得知呢!」古代的賢明的皇帝對上書進言、提意見的人,十分歡迎、欣賞。

後來,高昌福改任「節度使」的大官,上書說賦稅太重,為百姓著想的心一直沒變。

(《金史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循吏》)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王愉悅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秦王苻堅聽了趙整的歌,酒也醒了,心裡一陣慚愧,便請趙整寫成條幅,作為《酒戒》。從此以後他在宴會上飲酒不超過三杯,變得文質彬彬了。
  • 侍奉皇帝也同樣。皇帝有失誤,上書公開諫阻揭露出來未必是忠臣的態度,高允才是真正的忠臣!我有過失,他要當面說,我可能不接受。他在背後反覆地說,讓我明白了錯誤,卻沒有第三個人知道。這不是兩全其美嗎?
  • 諸葛亮這一「自貶責己」的舉動,絲毫沒有降低他的威信,反而使得廣大蜀軍將士更加認識到主帥身上的優良品格,更加堅定不移地追隨他英勇征戰,建立功勳。
  • 作為良將不但要有將能、 將才,精於謀略,善於戰法,勇猛善戰;同時還必須具備有良好的將德修養,勝而不驕,謙退不伐(不自誇),不矜其功,克成其名。
  • 柳慶字更興,北周河東解人。他長得相貌堂堂,威儀端肅,而且機敏善辯。在任宦生涯中不僅勇敢執法,不畏權勢,耿直無所迴避;而且更善於深思明辯,以「守正明察,雪冤辯屈,求實愛民」載於史冊。
  • 少年吉翂的父親是原鄉縣的縣令,為人正直,作風廉潔,為百姓做了許多好事,可也得罪了地方上的豪強大族。因此受到小人的陷害,被抓到建康城監獄裡,又被糊里糊塗地判處死刑。
  • 貫高搖了搖頭說:「算了,我以前之所以不自殺,是想要留著這條命,講實話替趙王申冤。寧捨性命以存誠信!如今,趙王已經釋放了,我死也瞑目了。況且做臣子的有刺殺皇上的心思,還有什麼面目再為天子做事呢?就算皇上仁慈,不殺我這個罪人,難道我心裡就不愧疚嗎?算了,我還是做我應該做的事吧!」
  • 漢景帝時,太子太傅石奮年薪是二千石(讀擔,量詞)小米。他有四個兒子,都是二千石的官,父子五人,合計俸祿一萬石,這種情況是空前的。景帝向他家表示祝賀,特地送給石奮一塊匾,匾上寫著「萬石君」。
  • 陶侃,字士行,中國東晉時期名士,江州鄱陽郡梟陽縣(今江西省都昌縣)人。他是當時朝廷傑出的人物,很有個性。公元315年,他從荊州被貶調到廣州當刺史,因爲公務少,他除了讀書,每天早晨都會從書房裡搬一百塊土磚到院子裡去,傍晚又將土磚搬回書房,無論嚴寒酷暑,終年不斷。同僚們都覺得很奇怪,問他這有什麼意義?
  • 李光顏,唐代人,字光遠。能騎善射、武藝高強。唐朝中期,蔡州的淮西節度使吳元濟擁兵叛亂。唐憲宗命李光顏率領軍隊與吳元濟的叛軍作戰,連連告捷。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