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人士謝福林狀告上級 要求賠償22年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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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湖南異議人士謝福林與原勞動單位耒陽市原種場之勞動關係糾紛,歷經12年仍未獲得解決。近日,他再次提起訴訟,請求工作單位補發22年的工資50萬元以及養老保險金、醫療費和經濟補償金等合法權益。

謝福林告訴大紀元記者,他的工作單位耒陽市原種場法人代表鄭宏周,因為搞房地開發,把場內的一千畝土地私自販賣、轉讓,私自開發、獨吞了數億元現金。但是並未將職工作出分流或者下崗,又未支付職工工資,連基本生活費也沒有。該單位卻在未經謝福林簽字認可的情形下,製作了一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

他說,我們職工手上耕種的土地,全場有上千畝平整的土地,用具、住房及用房,辦公樓等資產在場長手上變賣、轉讓了。就連走廊,過道,球場,公共廁所等所有空地都賣了,我什麼都沒得到。我的住房和基地強迫我重複購買。反過來用一張《通知》書又搶走我的「養老金」。

這一張2007年《關於自願參加養老保險的通知》,裡面寫著限我兩天拿出24,779.8元應繳養老保險金,否則後果自負的警告,這是違法的,他沒有按期給我們職工辦理養老保險更是違法。

這一張《通知》是原種場場長搶走屬下全場職工養老金的特證。網絡圖片)
這一張《通知》是原種場場長搶走屬下全場職工養老金的特證。(網絡圖片)

謝福林是耒陽市原種場職工,工齡已達40年之久,從1995年到現在,他就沒再領到一分工資。2004年9月,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單位作出的119號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並依法補償的工資、養老保險金、醫療費與經濟補償金等費用,但他的合法權益並未因此獲得補償。時隔12年,他再次提起訴訟,要求對原單位元場長鄭宏周的違法行為作出公正的判決。#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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