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女跨國作證 伊拉克難民強姦犯獲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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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18日訊】週二(5月16日),德國波鴻法院就雙重強姦罪判處一名伊拉克難民11年徒刑,他去年在德國強姦了兩名中國女留學生,而且手段惡劣,其中一名幾乎被他勒死,這名女生專程從北京到德國作證。

據德國《明鏡》週刊報導,這名32歲的伊拉克難民因犯有雙重強姦罪,被判處11年徒刑。他和妻兒在案發被捕前就已經獲得了正式避難身分,住在大學附近的難民營。

波鴻檢方5月16日透露,按照德國現行法規,案犯至少要在德國監獄度過一半刑期,也就是5年半之後,當局才會考慮是否根據情況予以遣返。

德國波鴻雙重強姦案兩名被害者都是中國女留學生。去年8月,他將第一位受害人、21歲的交換生拖進小樹林強姦,並幾乎將其勒死。3個月之後,他再次向中國女生下手,強姦了一位27歲的留學生。

他的被捕也頗為戲劇性,有一天,一位受害者的友人發現在大學附近有一男子躲在樹後偷窺,於是把這個人照了下來,警方按圖索驥追到難民營,於12月逮捕了這名男子。根據DNA基因驗證,對兩名中國女生施暴的都是這名男子。

在法庭的最終陳述環節,波鴻檢方指,被告對兩名受害者造成巨大的身體、心理傷害,從案發被捕至今毫無悔意。檢方說被告完全清楚強姦是一種怎樣的罪行,在他的家鄉甚至能判死刑,建議法庭判處被告12年監禁。

這位伊拉克人起初拒不認罪。主審法官塔拉羅夫斯基(Volker Talarowski)在判詞中說,被告在庭審全過程中無悔意,在證據幾無疑點後才不得不認罪。首位受害女子5月初還專程從北京飛來波鴻出庭作證。

主審法官塔拉羅夫斯基還解釋,這個判決並非是針對難民,而是因為這名伊拉克人犯罪情節惡劣,認罪態度差。#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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