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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想退貨竟找不到人 台前4月申訴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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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18日訊】消基會表示,1到4月接到200位消費者申訴,「貨到付款」網購商品有問題,要退款卻找不到賣家,呼籲消費者上網網購,要慎選有退款機制、有信譽的商家及網路平台。

消基會今天召開「貨到付款商品不符?!宅配業者應啟動退款機制」記者會。

消基會公布,1到4月接獲200位消費者申訴,上網購買標榜「貨到付款」的網購商品,當宅配業者將獲送到後,消費者付了款,拆封後發現商品不符合原本在網路上所見,想要退款,卻找不到業者聯絡資料可退,因為宅配業者多數不處理退款,甚至也不提供寄件人聯絡資料。

消基會並對代為宅配商品的物流通路進行調查,包含對郵局、新竹物流、黑貓宅急便,以及台灣宅配通,結果顯示,當網購商品不符合原本購買所獲知狀態時,若要退款,只有透過郵局宅配時,消費者可在當天持貨品到郵局辦理退貨、取得退款。

消基會並說,反觀其它業者,當發生商品不符原本購買時所悉情況時,則要求收件人自行聯絡賣家,或是請寄件人聯繫收件人,業者不處理退款事宜。

消基會還發現,而且當特約客戶要求時,郵局之外的其他3家宅配業者,可以隱匿寄件人資訊,改以特約戶代碼方式呈現,不對收件人公開,不像郵局會完整、清楚的揭露寄件人資料。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對宅配業者提出兩點呼籲,首先,應全面比照郵局,完整、清楚的揭露寄件人資料,讓買賣雙方的資訊揭露處於平等位置,以降低消費糾紛的發生。

其次,受託代收貨款的宅配業者應建置退款機制,當收件人發現商品不符,只要貨款還在宅配業者手中、尚未匯給特約客戶(寄件人),都應接受辦理退款,才能有效遏止惡質賣家、詐騙集團以「貨到付款」獲取不法利益。

由於消基會發現以上申訴案件有8成是從臉書或Line上購買網購商品,並非知名網購平台,所以也呼籲消費者網購要慎選有信譽的商家;以及貨到付款的作業方式,應是收到商品後立即拆封驗貨,若商品有疑義,就告訴宅配業者要保留款項。(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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